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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10 发布人:干英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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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批2017年9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9月10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信20170904135 

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的焦化厂产生大量具有强致癌物的废水、废渣直排小井沟水库上游流域,小井沟的水又汇入自贡市荣县双溪水库,小井沟和双溪水库被污染严重威胁沿河两岸及下游百姓生活饮用水安全。 

眉山 

水 

此件与交办的第信20170813008、信20170813009、信20170813010、信20170814064、信20170818080、信20170822165号等6件案件反映问题类似。以上案件由眉山市经信委、仁寿县牵头办理已办结。小井沟上游河道仅涉及仁寿境内的越溪河。越溪河流经仁寿县汪洋镇。汪洋镇地处四市(眉山市、内江市、自贡市、乐山市)四县(仁寿县、威远县、荣县、井研县)结合部,位于仁寿县南部,幅员面积74.8平方公里,辖23个村(社区),总人口7.2万人,是四川省100个重点小城镇之一,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由于汪洋境内的煤炭和矿产资源丰富,2010年3月,眉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汪洋循环经济园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2012年11月,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建函〔2012〕421号文件正式批复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评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现有规模企业22户。 

“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的焦化厂”即四川仁寿铁马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马焦化公司),该公司位于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成立于2002年11月,主要从事炼焦及煤焦化产品生产,设计年产能:机焦60万吨、煤焦油3.2万吨、硫磺900吨、煤气12264万立方米。其生产工艺为湿法熄焦技术,对原料煤进行捣固、侧装、高温干馏处理,生产焦炭、煤焦油、硫膏、硫铵、粗苯、煤气。2008年11月,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60万吨/天捣固机焦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2年1月,省环保厅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该公司建有一个酚氰废水处理站、六个雨水收集池、二个渗滤水收集池、三个事故应急池、一个冷却水循环塔,硬化路面场地7200平方米,雨水收集沟3000米。厂区内所有焦化污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地表冲洗水、熄焦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酚氰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用于熄焦和洗煤后,又进入雨水收集池和渗滤水收集池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该公司建有一个煤焦油储存罐,罐体周边建有一米多高的防渗漏围堰,围堰内地面已硬化,并做了防水处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煤焦油储存罐罐体破裂、煤焦油流入越溪河的情况。8月16日、17日,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在越溪河铁马桥、越溪河桥等五个点位进行挥发酚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越溪河汪洋段挥发酚含量未超标;8月17日、18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保公司)在铁马焦化厂区原排水口上游100米、铁马焦化原排水口、铁马焦化原排水口下游800米等三个点位采样监测,均未检测出氰化物和挥发酚。 

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洗煤厂雨水收集池储水量偏大;雨水收集沟清淘不彻底,部分地段存在淤泥;厂区部分地面破损,未及时修复;厂区部分地面清洗保洁不到位,进出车辆冲洗池未及时换水;部分原煤露天堆放,焦炭堆场围棚建设不完善等扬尘治理设施不到位。 

是 

一、核实前期整改情况;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仁寿县政府再次调查核实。仁寿县副县长陈双成带队,县经信局、汪洋镇政府、汪洋园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再次到现场核实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公司洗煤场雨水收集池里的储水抽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二是公司雨水收集沟的清掏工作,目前已完成;三是公司原煤堆场第二围棚建设,已完成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棚架安装;四是公司对厂区内破损地面已完成了硬化补修,确保地面硬化不渗水,目前正在清理路面环境;五是8月20日,仁寿县经信局、汪洋镇政府、汪洋园区相关人员到省冶金研究院,商议铁马焦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的规划设计事宜;六是8月20日,仁寿县环保局就铁马焦化厂区存在的原煤堆场部分原煤露天堆放,焦炭堆场围棚建设不完善等扬尘治理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继续推进整改工作。仁寿县继续按照8月19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信20170818080)方案实施整改。 

一是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脱硫、除尘、循环水系统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每月对企业排放的废气及越溪河水质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法情况,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查处(责任人:吴少云、苏海清、向煊锋,责任单位:仁寿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 

二是加快铁马焦化污水深度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3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三是加快铁马焦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改造,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2017年8月16日至25日,仁寿县经信局会同汪洋镇政府分六批次组织汪洋场镇居民和村社群众代表召开情况通报会,并开展群众现场满意度测评,除一次群众满意率98%(测评人数50人)外,其余五次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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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一、前期处理情况。 

8月19日,仁寿县政府制定了(第信20170818080)整改方案,成立了仁寿县政府县长顾贵鹏为组长,副县长陈双成为副组长,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一是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脱硫、除尘、循环水系统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每月对企业排放的废气及越溪河水质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法情况,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查处(责任人:吴少云、苏海清、向煊锋,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 

二是公司洗煤场雨水收集池里的储水抽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是公司雨水收集沟的清掏工作。 

四是督促公司在9月15日前对厂区内破损地面进行补修,确保地面硬化不渗水。 

五是督促公司加强厂区内的清洗保洁工作,按时对进出车辆冲洗池进行换水工作。 

六是督促公司加快污水深度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3月底前建成投用。 

七是加快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改造,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是迅速清理露天堆放的原煤,并对堆场进行打围密闭,8月23日露天堆放的煤炭已全部转移清除,且成品焦炭已实现防尘网全覆盖;焦炭成品堆场围棚和原煤堆场第一个围棚已建成投用,正在加快原煤堆场第二围棚建设,计划在9月15日前建成投用(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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