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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11 发布人:干英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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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批2017年9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9月11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信20170905044 

眉山市仁寿县龙正镇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节约成本、技术问题,经常把没有处理的水通过公司暗管直接排放到农田沟渠和厂区附近沟里,污染周围灌溉用水和地下水,污染土壤,破坏环境。 

眉山 

水 

该件与交办的信20170816110号、信20170821033号、信20170831122号、信20170901305号案件反映问题部分相同,以上件分别由眉山市经信委、仁寿县政府牵头办理并办结。 

2017年9月5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仁寿县继续调查处理。9月6日,由仁寿县委副书记、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商志中带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龙正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再次到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欣环保公司)核实整改完成情况。 

一、前期调查情况。2017年8月17日、8月22日、9月1日,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和龙正镇政府共同组成调查组,先后三次前往欣欣环保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1.企业相关环保手续调查情况。企业于2008年、2010年、2013年、2015年,分别取得草酸亚铁项目,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线路板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废物资源再生技改项目的立项备案手续。2009年、2010年、2013年、2016年,分别取得以上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因草酸亚铁项目未建成,其余项目并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6年完成项目环评验收。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要求每年换证。 

2.企业相关环保设施调查情况。企业按环评要求建有废旧线路板、废有机溶剂、矿物质废油、污水处理剂、废酸废碱等回收处理车间,同时建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回收装置、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原料堆放采用罐式、桶式储存,且配有应急池;企业在储存区、生产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厅视频监控系统联网, 在废水总排口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仁寿县环境保护局联网。 

3.企业相关监测调查情况。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企业每年均委托了专业机构对其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 

4.企业停产调查情况。企业于2010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0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19日,到期后企业停产,并进行废物资源再生项目技改,于2016年8月完成技改进行试生产。按照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前调试生产设备收集危险废物原料有关问题的函》和《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延长竣工验收前危险废物原料时间的函》要求,2017年1月31日为环境保护厅批准试生产的终止时限,企业到期全面停产。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停产。 

是 

由仁寿县政府负责继续按照制定的《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1.责成仁寿县环境保护局继续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确保企业在取得环境保护厅允许再次生产的相关批文后方可恢复生产。要求企业在恢复生产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纳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并通过验收。(责任人:吴少云,责任单位:仁寿县环境保护局) 

2.责成龙正镇政府负责,继续坚持按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专人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人:唐杨、李勇,责任单位: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正镇政府) 

9月6日,仁寿龙正镇政府再次组织企业周边群众21人召开座谈会,并告知此次处理情况,同时对企业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发出满意度测评表21张,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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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前期调查发现:一是企业存在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未纳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二是企业仅有一处污水排放口,且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纳入仁寿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2016年还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仪,但原生活用水废弃管道未拆除,雨水沟未硬化、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雨水携带杂质和尘土引起浑浊的问题。三是根据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物资源再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企业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车间边界100米为项目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经过人工和仪器测量,目前防护距离内没有住户(原有四户居民已于2017年6月拆迁完毕)。 

二、前期处理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政府迅速制定了《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商志中为组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龙正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人。 

1.责令企业在8月23日前,拆除清运完原废弃管道,清理硬化雨水沟(责任人:李勇,责任单位:仁寿县龙正镇政府)。 

2.责成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确保企业在取得环境保护厅允许再次生产的相关批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求企业在恢复生产后,必须将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纳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并通过验收(责任人:吴少云,责任单位:仁寿县环境保护局)。 

3.责成龙正镇政府负责,按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专人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人:唐杨、李勇,责任单位: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正镇政府)。 

三、整改进展核实情况。 

经核查,1.8月23日,企业已全部拆除清运原废弃管道,全部清理硬化雨水沟,并经龙正镇政府验收合格。2.目前,企业正在准备申请办理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料,确保尽快取得新证、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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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5200 

眉山市仁寿县元通乡石岩村李家沟水库承包户和黑龙滩管理处肥水养鱼,向库区投放大量死鸡鸭、死鱼、牲畜粪便等,造成水质恶化,影响居民生活。 

眉山 

水 

9月6日,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以下简称黑龙滩管理处)副处长李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问题调查处理工作。会后,立即率仁寿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和仁寿县元通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要,李家沟水库是一座屯蓄水库,源水主要来自于黑龙滩水库。该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既不属于饮用水源,也不属于备用饮用水源,主体部分位于仁寿县元通镇石岩村境内(少部分水域属板燕乡),1973年开工建设,1978年建成投用,占地面积1800余亩,有效库容1130余万立方米。水库蓄水主要保障仁寿县珠嘉镇、元通镇、方家镇、曲江镇、古佛乡、龙马镇等七个乡(镇)共12万余亩土地的耕种灌溉,兼具水产养殖、防洪、排涝等功能。2013年1月,黑龙滩管理处与自然人林某签订了水库渔业养殖合作管理协议,有效期10年(201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允许林某在水库从事“人放天养”模式的生态渔业养殖,并承担水库水域及周边环境整治。水库年养殖规模约3万斤,鱼种主要是花鲢和白鲢。 

一、关于“李家沟水库承包户和黑龙滩管理处肥水养鱼”问题。2012年12月,黑龙滩管理处已全面取缔了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严格实施“人放天养”的养殖模式,且通过东干渠引蓄黑龙滩水库水源,每年对该水库水体充蓄轮换两次以上,确保水库水质达到农灌用水标准。现场核查时,库区未发现投饵机、增氧机及饵料等肥水养鱼的设备和材料。 

是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由黑龙滩管理处处长肖伟胜牵头负责。 

一、扎实做好水质保护。责成黑龙滩管理处负责,督促水库合作管理人切实做好水库水质保护,严格按照“人放天养”的渔业资源管理要求,严禁围栏网箱养殖、肥水养鱼、向水库投放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污染物,确保水库水质安全(责任人:李超;责任单位:黑龙滩管理处)。 

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由黑龙滩管理处负责,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及时打捞转运水库漂浮物和库岸垃圾,发现有污染水库的违规违法行为,将坚决从严处理。9月7日,已落实8名专职人员巡查监管水库(责任人:李超;责任单位:黑龙滩管理处)。 

9月7日,黑龙滩管理处和元通镇组织库区周边群众54人现场参观水库整改情况,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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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二、关于“向库区投放大量死鸡鸭、死鱼、牲畜粪便等”问题。由于天气变化,2017年春灌期间降雨量较少,水库蓄水较去年同期减少40%左右(蓄水量不足180万立方米),加之今夏持续高温,导致水库鱼类少许死亡。8月中旬,黑龙滩管理处和元通镇已督促业主林某迅速打捞处置死鱼,并从黑龙滩水库调度100余万立方米水源补充水库蓄水。同时,水库周边有大量农田,如遇大雨天气,群众施用的牲畜粪便等农家肥不排除被冲入水库的情况。李家沟水库引水渠全长72公里,沿途居住农户较多,存在沿途农户散养家禽溺水死亡后漂入水库的情况。通过走访库区群众和职工,未发现有“向水库区投放了大量死鸡鸭、死鱼、牲畜粪便”的现象。9月6日,工作组现场核查时,水库及周边未发现污染物。 

三、关于“水质恶化,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按照水利厅《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06〕126号)要求,市水务局委托岷江水文局每季度对全市中型以上水库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据市水质监测通报显示,2017年一、二季度,李家沟水库水质检测分别为地表水Ⅳ类和Ⅲ类。8月15日,县环境监测站又对水库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水库水质为地表水Ⅳ类标准,符合灌溉用水标准。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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