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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9 发布人:干英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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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批2017年9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9月9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信20170903051 

眉山市仁寿县宝马乡军民村2组组长郭江林私设养猪场,污水、粪便处理不合理,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空气,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眉山 

水、大气 

9月4日,仁寿县副县长毛超英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和宝马镇政府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的养猪场位于仁寿县宝马镇军民村二组,现存栏生猪102头,其中能繁母猪6头。 

一、关于“私设养猪场”问题。经调查,该养猪场在宜养区范围内。业主于2015年4月24日登记注册并办理营业执照;因商事制度改革,县工商质监局于2017年4月19日为业主重新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11421MA642PRC07;属合法经营。 

二、关于“污水、粪便处理不合理,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空气,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该养猪场圈舍面积约200平方米,建有一个沼气池,容量约60立方米;一个化粪池,容量约200立方米;一个田间池,容量约170立方米,配套消纳粪污土地68亩,主要种植柑橘。业主每天使用农用拖拉机(车厢上装有二个储存罐)将沼液运输至田间池储存,干粪单独收集至田间用于农作物种植施肥,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未配套干粪棚,干稀分离不彻底,溢出的刺激性气体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是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强力推进,加快整改工作。 

一、责令业主立即完善防污设施。9月5日,业主按规范养殖畜禽要求,新建了一个面积约22平方米的干粪棚,用于集中堆放装袋干粪。 

二、责令业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沼气。9月5日,业主已购置并安装了沼气燃烧炉具,将沼气作为家庭生活燃料使用,不直接排放。 

三、责令业主立即整治周边环境卫生。9月5日,业主对养殖圈舍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灭蚊、灭蝇处理,并全面整治了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四、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责成仁寿县宝马镇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人员,做好日常监督,坚决禁止农户畜禽养殖污水、粪便、刺激性气体直排(责任人:杨志勇,责任单位:仁寿县宝马镇政府)。 

9月5日,宝马镇政府组织该养猪场周边群众39人现场参观整改情况,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群众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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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3100 

眉山市仁寿县龙正镇四川坤正新型材料公司生产时烧煤,产生大量黑烟,污染空气。 

眉山 

大气 

9月4日,仁寿县委副书记、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商志忠召集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龙正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成立调查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工作。会后,调查组一行赶到企业调查核实。经查,四川坤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正新材公司)位于仁寿县龙正镇,成立于2012年7月,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开始试生产,法人代表李昂,主要从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砂加气混凝土板材及砌块生产,设计年产能为10万立方高品质板材和30万立方高精砌块。 

一、企业手续情况。坤正新材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取得仁寿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评批复;2017年8月23日,仁寿县环保局受理了项目环评验收申请,正按规定在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企业燃煤锅炉情况。2016年9月,该企业按环评要求安装一台额定蒸发量为15蒸吨/时燃煤锅炉(德国进口博世牌燃煤锅炉,型号SHX15—1.6—AI),并取得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在2017年3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7月24日,该企业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锅炉年检并受理,于8月23日完成了锅炉内检、9月4日完成锅炉外检,检验结果显示:均符合要求。燃煤锅炉使用的煤块按照环保要求做好了“三防”、场地硬化、设置了排水沟。 

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及监测情况。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燃煤锅炉。2017年3月企业已按环保要求安装脱硫设施,符合现有政策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实施计划》)。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排烟口无明显黑烟,企业采用旋风除尘及布袋除尘,并安装有水幕除尘脱硫塔,加入脱硫剂为NaOH,水幕用水均循环使用,废气最后经48米排气筒排放。2017年5月,四川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保公司)对企业废气、噪音进行了采样检测,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噪音均达标排放。9月4日,仁寿县龙正镇政府委托中晟环保公司再次对企业9月4日、5日的排放废气进行连续检测,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检测结果显示:均为达标排放。 

存在问题:企业燃煤锅炉脱硫设施运行正常,有脱硫设施运行相关记录,但记录不规范。 

是 

一、完善企业废气监控设施。由仁寿县政府责成龙正镇政府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企业已于9月4日下午购置并安装了废气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记录,且视频资料长期保存。 

二、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工作。由仁寿县政府责成龙正镇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督促企业做好锅炉脱硫设施运行记录,并对企业锅炉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和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达标排放(责任人:汪仲文,责任单位:青神县龙正镇政府)。 

9月6日,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正镇政府组织企业周边群众代表27人到企业现场参观,并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满意票27票,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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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3331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前进巷商贩垃圾乱丢,凌晨垃圾车和商贩噪声扰民。 

眉山 

垃圾、噪声 

9月4日,仁寿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由仁寿县城市执法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工商和质监局、文林镇政府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经查,“南运路前进巷”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城南市场后门一侧,城南市场后门处的门市和前进巷交叉互通,是市民和商贩进出的重要通道。该巷全长310米,北段巷口宽度八米,南段巷口宽度五米,设门市179间,摊位80个(主要为售卖蔬菜、肉类、干杂等)。2004年以来,很多自产自销的菜农和小贩经常在此经营。经现场调查,前进巷中有卖肉门市、三家面条加工门市共17家,日均人流量达一万余人。由于个别商贩于每日5:00—6:00就开始营业,部分商贩使用扩音器、音响等招揽顾客,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市民休息有一定影响。前进巷中段、南北巷口各有一个垃圾收集点,均使用环保箱体,三个收集点日处理垃圾量约九吨,配置有一辆垃圾转运车。垃圾转运车于每天7:30、17:30和21:30三个时间点将垃圾从前进巷转运到新南街口。因商贩经营时间和市民消费时间均较长,而目前仅有两名保洁员,每天产生的垃圾清扫、保洁、转运不及时,对巷内环境有一定影响。 

是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并强力推进,加快整改工作。 

一、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一是责成仁寿县城市执法局负责,明确商贩经营时间为夏季6:30、冬季7:00以后,且将该经营时段张贴在前进巷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不影响周边市民正常休息。9月5日,已落实到位。二是责成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商贩严禁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制造噪音。9月5日,已落实到位。三是责成县城市执法局牵头,督促巷内商贩严禁门市占道经营,要求门市商品不下街沿,无街沿的摆放商品不得超过沟盖板,超出摆放范围一律取缔;临时摊点沿街道两边有序摆放,不够条件或街道较窄的地方一律不得摆摊设点。9月5日,巷内已无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临时摊点均已有序摆放(责任人:魏正良,仁寿县城市执法局局长;责任单位:仁寿县城市执法局)。 

二、全面做好保洁工作。一是责成县城市执法局负责,迅速制定《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秩序和噪声治理的通告》,并张贴在巷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9月5日,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秩序和噪声治理的通告》在巷内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同时,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向临时占道摊点、门市商户及市民发放该通告300余份。二是责成县城市执法局负责,迅速调整垃圾车转运垃圾时间。9月4日起,每天转运垃圾的时间为:当天7:30、17:30、20:00(责任人:魏正良,仁寿县城市执法局局长;责任单位:仁寿县城市执法局)。 

三、强化巡查监管。责成县城市执法局牵头,文林镇政府配合,迅速抽派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巡查整治小组,按照划片包干原则,定期对前进巷的经营行为进行巡查监管,确保整治效果长久发挥效益。9月5日,已组织城管执法人员严格监管商贩经营行为,其中,纠正乱丢垃圾行为五起,劝导纠正流动商贩25起、门市商户违规占道四处。(责任人:魏正良、朱刚,责任单位:县城市执法局、文林镇政府)。 

9月5日,仁寿县城市执法局组织前进巷商户和周边市民代表共52人,现场参观该问题整治情况,并现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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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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