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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4-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rsxzf/2023-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4-27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文件解读

仁府发〔2023〕4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仁寿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实施“融入成都、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稳中求进”强县方略,积极主动参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坚持源头减量优先、充分资源化、处置无害化,把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眉山城市副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统筹城市绿色转型与固体废物管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一体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治理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统筹固体废物与水、气、土壤的综合治理,加强区域、行业、部门间信息互通与协同,全面实现固体废体从产生、运输及利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立足仁寿县的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及地域特点,全面分析、统筹解决本县固体废物管理的突出问题,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的区域、领域为重点,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依法治理。以保证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前提,创新思路方法举措,强化科技动力支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融合。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因地制宜设定、优化完善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依法治污,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协调合作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固废产生和利用处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范围及时限。

实施范围为仁寿县行政区域(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总面积2128.3平方公里,包括27个乡镇(街道)。

工作方案的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年限为2022—2025年。

二、目标与指标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围绕“融入成都、全域天府”发展定位,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深化提升“生态仁寿”建设的重要载体,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仁寿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短板有效补齐,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工业绿色发展降碳减污效果明显,开展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超过10户,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中有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全县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以上。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0%,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日渐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35%以上。

(三)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仁寿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征,本方案共设置48项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5项,可选指标20项,自选指标3项(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强及难以处置利用的项目,从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审核,全面分析各类废物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科学评价其环境影响,合理选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复核,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强及难以处置利用的项目实行100%复核,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排污许可监督执法。(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

2.强化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围绕建材和化工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实施工业炉窑减量化、深度治理,有序推进水泥、砖瓦、石灰等建材行业减煤、限煤与多元化原(燃)料替代以及煤炭清洁高效技术利用推广。〔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街道)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水泥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围绕我县“1522”现代工业体系,构建“龙头引领、链式发展”的产业生态圈。推动化工、建材、轻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带动现有产业提档升级,构建绿色循环发展的产业集群。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企业间废弃物、余热余压、废水等有效利用,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稳步提升。到2025年,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园区。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重点行业为引领,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3家以上,开展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绿色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实施绿色开采,加强尾矿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部分制砂或作为建筑原材料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园区延伸产业链,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或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鼓励利用污泥处置等项目协同处理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强化固体废物堆场分类整治。对长期停产及破产企业堆场,可综合利用的,科学制定综合利用计划,明确消纳周期,边消纳边整治;对不能综合利用的,采取封存管理,确保科学规范,做好覆土复绿工作,完善截排水系统、雨污分流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置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全面防范堆场环境风险。(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强化农业领域降碳减污。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种植业、养殖业减排降碳与污染治理,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强县。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高效合理施用氮肥,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控制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

2.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鼓励有机肥代替化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范围,加大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缓控释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广绿色防控和低容量喷雾技术,强化农田病虫监测,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稳步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培育和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3.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干清粪、垫料等节水型清粪技术和工艺,减少粪污产生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粪污管网输送、“3211”、异位发酵等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查可追。推进“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仁寿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仁寿县病死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80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

4.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完善以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扶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开展秸秆收储运示范。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先,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重点,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深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依托区域及农机推广等技术力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培育和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5.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大力推广易回收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地膜用量。加强科学选用农膜的指导,严禁使用超薄地膜,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行动。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清运台账。推进仁寿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积极拓展研发废旧农膜再利用高值化利用方式与途径,到2025年地膜基本实现全部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6.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全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制,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模式,健全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将全县46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设置为回收点,在全县6个片区(汪洋镇、珠嘉镇、富加镇、满井镇、钟祥镇、禾加镇)建设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临时贮存点,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农民不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自觉拾捡、妥善保管,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进行有偿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倡导“限塑”“减塑”、节约适度、绿色消费等低碳生活方式。推行“光盘行动”、打包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加强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加快补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短板,2024年6月前完成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合理配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拓宽餐厨垃圾处理范围向周边乡镇扩展,到2025年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经安全评估后着力打通堆肥、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健全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规划和统筹布局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推进形成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统计和追溯,强化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3.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社区延伸,构建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促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按照集中转运、集中处理、流向可监管的原则,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强化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4.统筹保障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实施、运行监督和科学评估,推进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项目实施,有效应对垃圾处理需求增长,保障末端处置能力。完善处置设施配套,推动设施升级改造,逐步提高运行效能。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维持100%。鼓励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焚烧飞灰,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全面完成大化垃圾场封场,持续开展渗滤液处理和周边环境监测;依托仁寿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5.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源头防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监督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的塑料袋规范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引进一批绿色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和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创造更多环保产品,实现塑料制品源头替代。逐步推动全县范围内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显著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按照“禁、限、减、循、降”思路,多措并举推进“绿色邮政”“绿色快递”建设,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6.统筹提升市政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时,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全面落实污泥转移电子联单,定期开展市政污泥委托处置情况执法检查。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推动仁寿县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市政污泥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1.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保障房、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公共建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工业项目装配率不低于80%,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0%。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大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力度,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推行绿色施工,倡导绿色装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原则上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申报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确定建筑垃圾排放限额,对少排或零排放项目建立相应激励机制。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到2025年,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施工、装修、建设等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堆放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轻物质料、混凝土、砌块砖瓦等分类收集和堆放,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并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类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现建筑垃圾无尘化运输和全程动态智慧化监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综合考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运输半径、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处置设施。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延伸产业链,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化、高效化、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1.强化源头减量、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编制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推广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持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指南。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须结合全县现有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处置去向。(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拓宽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企业危废收贮运途径,支持有资质企业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推进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做好运输管理防控。推进仁寿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解决小微企业、实验室、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转运不及时等问题,提高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比例。(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科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与能力配置。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升级改造,补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短板,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提升。贯彻落实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推进仁寿县危险废物处置及再生循环利用迁建技改项目。(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4.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运输环节信息跟踪和末端处置情况掌控。试点开展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制定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重点贮存设施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移动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移动监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环节登记制度,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监督。优化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调配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实行医疗废物电子管理台账,全面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1.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颂扬眉山文化精神,彰显“无废”理念。依托全媒体平台,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废”知识,倡导“无废”生产生活方式,扩大“无废城市”影响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分批向公众开放,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融入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多领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场景的工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模式。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无废城市细胞”试点,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以仁寿城市湿地公园为试点,推动打造一批“无废景区”,强化景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饮料瓶、餐饮垃圾等分类收运,鼓励园林垃圾就地处理。(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探索建立县(区)、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县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县经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治理资金、优惠贷款等支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经费投入。鼓励各部门(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奖补等政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使用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无废四川”建立电子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和申报相关资料等,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进行管理。借助“无废四川”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形成覆盖五大固体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建立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污泥全过程电子转移联单监管系统。完善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固体废物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仁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县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督促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推进机构,负责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严格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经信、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商务等县级部门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再生资源等六类固体废物,充分发挥各自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按照市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调度通报建设进展,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定期向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小组汇报建设进展。

(四)加大资金支持。

各部门根据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内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在固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可用资金,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和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引进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五)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园区、学校提高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获得感,开展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健康、可持续的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

附件:1.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仁寿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特征,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全面构建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仁寿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设置48项指标体系,其中必选指标25项(标记★),可选指标20项,另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设置自选指标3项(标记☆):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城镇污水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及综合利用率、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及营业网点设置的绿色环保回收箱数量。指标涵盖工业领域(含工业危废)指标11个,农业领域指标10个,生活领域(含医疗废物)指标10个,建筑领域指标3个,机制体制建设指标11个,公众参与度指标3个。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指标责任单位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0.467

0.401

县经信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0.0136

(2021年)

0.0132

仁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占比(%)★

100

100

仁寿生态环境局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家)

3

10

县经信局

5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0

100

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6

绿色矿山建成率(%)★

0

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18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8

农业源头减量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个)

38

(绿色食品34个,有机农产品4个)

55

(绿色食品50个,有机农产品5个)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9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个)

1

3

县农业农村局

10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县住建局

11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0.8

40

县住建局

12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20.1

18.9

县住建局

13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45.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县住建局

14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90.8

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

县农业农村局

15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91.2

95

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仁寿邮政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16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8

85

县经信局

17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22

35

仁寿生态环境局

18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收储运市场化主体个数(家)

4

5

县农业农村局

19

秸秆综合利用率(%)★

92

93

县农业农村局

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5

90

县农业农村局

21

农膜回收率(%)★

80

基本实现全回收

县农业农村局

22

粮经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80

县农业农村局

23

粮经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

/

80

县农业农村局

2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0.2

60

县住建局

25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6.59

36

县住建局

26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100

100

县卫生健康局

27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及营业网点设置的绿色环保回收箱数量(个)☆

2

9

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仁寿邮政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28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7.8

(较2021年)

仁寿生态环境局

29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

3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40

县经信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31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县农业农村局

32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0

100

县住建局

33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县住建局

34

城镇污水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及综合利用率(%)☆

100

100

县住建局

35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6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未建立

建立健全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7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情况

未纳入

纳入

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仁寿生态环境局

38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

7

>54

仁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9

保障能力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亿元)★

/

7.69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50

≥50

仁寿生态环境局

41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初步建立

建立健全

仁寿生态环境局

4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98.65

≥95

仁寿生态环境局

43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县公安局

44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仁寿生态环境局

45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覆盖率(%)

100

100

仁寿生态环境局

46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仁寿生态环境局

47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80

仁寿生态环境局

48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

仁寿生态环境局

注:★表示必选指标;☆表示特色指标。


附件2

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

主要责任

1

县委办(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及成效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

县委宣传部

主要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宣传活动,包括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了解,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舆论氛围。

3

县发改局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同推进“无废城市”降碳减污;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推进塑料污染防控治理。

4

县经信局

主要负责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冶炼、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加强难利用废物的贮存处置环境管理;支持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推进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支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5

县教体局

主要负责配合在各类学校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与绿色学校等建设行动有机融合,推进“无废学校”工作开展。

6

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刑事犯罪行为,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7

县司法局

主要负责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宣传普及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常识。

8

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建设经费投入;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价格、收费政策。

9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指导持证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处理处置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10

仁寿生态环境局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摸排调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覆盖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推动开展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组织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及工程应用。

11

县住建局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推动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低碳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管理,不断降低垃圾填埋量;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体系,加强收运处置监管;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提升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压减填埋规模。

12

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强化对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处运监管;推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在道路施工等工程项目中的再生利用。

13

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推动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指导和引导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建立农业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完善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储运利用体系,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创新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14

县商务局

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统计方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两网融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倡导绿色消费。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5

县文广旅局

主要负责在旅游景区倡导“无废理念”,做好“无废”宣传,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开展“无废景区”建设行动。

16

县卫生健康局

主要负责推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率;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17

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做好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8

县国资金融局

主要负责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9

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负责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和资源化产品标准,解决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产品出路难问题;配合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20

县统计局

主要负责配合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指标数据的统计服务工作。

21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中推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

22

县税务局

主要负责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23

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仁寿邮政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推进邮政业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建立包装回收体系,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注:如后续涉及部门职能职责新增或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3

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任务体系

实施期限

1

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定期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有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年

2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表。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纳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

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仁寿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2023年

3

建立各类固体废物专项协同推进机制。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县无废办公室,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各领域重点任务。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年

4

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强及难以处置利用的项目,从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章节审核,全面分析各类废物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科学评价其环境影响,合理选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2025年

5

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复核,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强及难以处置利用的项目实行100%复核,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2025年

6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排污许可监督执法。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2025年

7

按照眉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制度体系

2023年

8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制度体系

2023—2024年

9

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县住建局

/

制度体系

2023—2024年

10

探索建立仁寿县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鼓励各责任主体积极履行义务和落实责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

制度体系

2023年

11

出台仁寿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量。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制度体系

2023—2024年

12

逐步完善仁寿县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构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末端处置的全过程闭环式管理体系,形成多部门权责明晰、联合监管、协同增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县住建局

/

制度体系

2023年

13

严格落实眉山市商贸服务业一次性用品使用指引。倡导饭店、酒店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宣传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县商务局

县文广旅局

制度体系

2023年

14

构建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补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管理台账,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

制度体系

2023年

15

出台仁寿县化肥减量和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进一步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

/

制度体系

2023年

16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清运台账,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

/

制度体系

2023年

17

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督促畜禽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县农业农村局

/

制度体系

2023—2025年

18

执行粪污处理设施联合验收制度,在投产前均要开展联合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制度体系

2023—2025年

19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机制。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环境责任制度的实施细则,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形成各级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

县经信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制度体系

2023年

20

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参照《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推广危险废物联合体管理模式,构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提升机动车维修与报废拆解单位为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制度体系

2023年

21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保障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制度体系

2023年

22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领域等技术研究,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路径。

县经信局

/

技术体系

2023—2025年

23

支持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着力打通堆肥、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县住建局

县经信局

技术体系

2023—2025年

24

拓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深度处理、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焚烧飞灰,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县住建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技术体系

2023—2025年

25

支持市政污泥资源化技术研发,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

县住建局

县经信局

技术体系

2023—2025年

26

按照“谁生产、谁处置,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建成覆盖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售、管理、清运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技术体系

2023—2025年

27

借助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无废四川”)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覆盖五大固体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体系

2023年

28

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

仁寿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体系

2023年

29

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

县经信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0

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评估。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监管,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1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科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与能力配置,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监管,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优化。

仁寿生态环境局

/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2

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落实湿污泥(干化前)采用罐车运输、干污泥采用密封货车运输,推进落实污泥转移电子联单,实现污泥转移、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

县住建局、仁寿生态环境局

/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3

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实施监管。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4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技术审核,强化对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数据的查证,指导企业规范化管理。

仁寿生态环境局

/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5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公安局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6

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7

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固体废物大督查行动,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地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时调查处理涉及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等,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案件及时发现并侦破、处置并办结。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8

全面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司法局

监管体系

2023—2025年

39

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

县财政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场体系

2023年

40

按照眉山市涉固体废物税费优惠文件清单,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减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

县税务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市场体系

2023年

41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体现差异化,建立完善仁寿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县税务局

县住建局

市场体系

2023年

42

建立仁寿县装配式建筑奖补政策,对达到标准的商用建筑给予适当提前预售期、合理提升容积率等激励政策。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市场体系

2023年

43

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选择校园、社区等快递网点,通过积分换取礼品、积分抵现、“纸箱换蛋”等形式,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

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仁寿邮政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

市场体系

2023年

44

加大对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市场体系

2023—2025年

45

出台绿色制造体系奖励办法,对建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给予一定奖补。

县经信局

县财政局

市场体系

2023年

46

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仁寿生态环境局

仁寿银保监管组

市场体系

2023—2025年

47

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在从事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全面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国资金融局、人行仁寿支行、仁寿银保监管组

市场体系

2023—2025年

48

依托全媒体平台,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废”知识,倡导“无废”生活生产方式。

县委宣传部、仁寿生态环境局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建设行动

长期推进


49

结合绿色工厂建设,开展“无废工厂”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鼓励使用可循环原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废物产生量,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投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工厂”(含各级绿色工厂)建设行动的企业达10家以上。

县经信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0

结合绿色园区建设、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建设“无废园区”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督导各园区落实源头减量、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争开展“无废园区”(含绿色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建设1个以上。

县经信局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1

结合“绿色校园”建设,开展“无废校园”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态文明生活行为习惯,实现校园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资源充分利用、安全处置,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培育“无废文化”,推广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普及绿色环保知识,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校园”建设行动的学校20家。

县教体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2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开展“无废小区”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绿色生活。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小区”建设行动的小区达8个以上。

县住建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3

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无废机关”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创建意识。推行绿色办公,减少资源消耗鼓励绿色出行,降低碳排放量。实行垃圾分类,提高可利用率。提倡使用节能、节水型办公用品,节约用纸用电。开展宣传教育,践行无废理念。到2025年,在5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废机关”建设行动。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各级党政机关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4

以仁寿城市湿地公园试点,以限制塑料制品使用为重点,强化景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建设“无废景区”,到2025年,力争建设“无废景区”1个。

县文广旅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5

结合绿色商场建设,开展“无废商场”“无废酒店”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以限制塑料制品使用、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收集为重点,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商场”“无废酒店”建设行动的商场各2个。

县商务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6

结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开展“无废工地”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建材使用率。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工地”建设行动的建筑工地达2个。

县住建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57

开展“无废医院”建设行动,明确建设名单、时间节点等,发布《“无废医院”倡议书》,完善医疗废水处理系统,规范医疗废水、废物管理和处置,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提升病人满意度,把“无废”理念融入医院全体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中。到2025年,力争开展“无废医院”建设的医院2个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

仁寿生态环境局

建设行动

2023—2025年


附件4

仁寿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投资估算(万元)

所在

地区

实施主体

1

生活垃圾处理类项目

仁寿县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新建项目

新建大件垃圾拆解系统、大件垃圾粉碎系统。

2023—2025年

1200

仁寿县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仁寿县大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对垃圾场约7万平方米的垃圾填埋区按环保要求进行封场处理。

2021—2022年

3738

仁寿县

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3

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仁寿县富加镇等29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分类设施、再生资源拆解中心、喷雾降尘车、洒水车、密闭自卸式垃圾转运车、洗扫车。

2021—2023年

13908

仁寿县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仁寿县富加镇等29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新建项目

在乡镇、村社转运车、压缩车安装监控数据,达到运行实时监管。

2022—2023年

4875

仁寿县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5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类

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在一期工程预留用地内新建餐厨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项目建成后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天,使仁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200吨/天。

2023—2024年

6488

仁寿县

仁寿启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

污泥综合利用

仁寿县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分两期建设,累计建成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生产线2条,采用“干化+焚烧”处置工艺,设计处置规模200吨/天,对各类污泥进行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2023—2025年

5500

仁寿县

仁寿启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仁寿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年处理粪污共73.26万吨,年产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或《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的颗粒状有机肥2万吨,粉状有机肥2.86万吨。年产符合《含腐殖酸水溶肥》(NY1106—2010)标准的液态有机肥3.6万吨。年产生沼气1800万立方米,其中沼气360万立方米由仁寿启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用于产电产热,热量回用于生产,发电3340万千瓦时/年,扣除自用部分后,余电上网销售2090万千瓦时/年。

2023—2024年

19000

仁寿县

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

农膜回收处理项目

仁寿县等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面积5.99万亩;开展生物降解膜示范;建立回收网点59个,建立残膜监测点5个。

2022—2023年

186

仁寿县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9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仁寿县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规划占地面积4666.69平方米,新建无害化处理车间、发酵车间等;购置安全无害化处理设备、视频监测、智能监管平台、收集专用车5辆等;建成后可年处理病死畜禽7000吨。

2022—2023年

2500

仁寿县

四川迈科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处置及再生循环利用迁建技改项目

建设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废乳化液综合利用、废酸废碱综合利用生产、废包装物综合利用生产、废PCB板回收利用、污泥干化、废水处理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可以处理各类危险废物6.9万吨。

2023—2025年

18000

仁寿县

四川欣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1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项目

四川中基鼎信(仁寿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

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最大贮存量5000吨/年,转运能力5000吨/年。

2023—2025年

1500

仁寿县

四川中基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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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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