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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2018-03-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465/2020-47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3-22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政策文件解读

仁府发〔2018〕1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仁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16〕35号)精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健康仁寿”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中西医并重,协同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均等的公共卫生制度、高效的医疗供给制度、公平的全民医保制度、规范的药品保障制度、科学的行业监管制度,着力解决传染病和慢性病频发多发、不合理就医加剧“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贫病交加比较突出等问题。到2020年,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做强县级医院。加强基层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全力推进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及仁寿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适时启动县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强化学科建设,打造优势品牌,全县已建成重点专科省级3个、市级3个。2017年申报市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立项在建重点专科3个、市级立项在建重点专科4个,到2020年完成建设验收。加强等级创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到“十三五”末,县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建成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建成二级乙等精神卫生保健院。(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列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做大中心卫生院。制定《仁寿县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乡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我县乡镇医疗资源布局不均的问题。在全县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建设富加、汪洋、视高、禾加、文宫、龙马、钟祥7个辐射周边乡镇的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相关乡镇)    

3.做好乡镇卫生院。制定《仁寿县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建立以区域医疗中心为牵头单位辐射辖区乡镇卫生院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由各区域医疗中心统一负责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运行管理工作。医联体内实行“四不变”“四统一”,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公益性质不变、服务职能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统一运行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业务管理,切实解决目前一般乡镇卫生院人员缺乏、技术薄弱不能满足辖区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二)健全全民预防保健制度。    

1.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核心能力。到2020年,县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疾控中心标准。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妇产科、儿科和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到2020年,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95%,形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管理规范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县级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    

2.完善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实施全民预防保健行动,推进以疾病管理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健全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构建以健康教育为前哨、公共卫生为屏障、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大健康服务格局。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偿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七免一补”妇幼健康服务,推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完善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死因、肿瘤、营养、慢性病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危险因素等监测系统,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    

3.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疫苗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预防接种单位互联网地图查询与服务。加强传染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报告和督导制度,保持全县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值。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综合治理,强化艾滋病防治和爱国卫生目标检查。坚持“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强化救治救助工作,提高精神病患者报告患病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全面落实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监测评估、干预救治和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2017年,乙肝、结核病发病率保持下降。到2020年,血吸虫病达到消除目标。(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三)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扩大基层常用药品和中医适宜技术的报销范围,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医保经办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医保报销方便快捷。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提升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实际报销比例。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保险行业协会)    

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重点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混合型支付方式改革,依据前三年病种平均费用,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服务成本变化、高新医疗技术应用等因素,动态调整按病种付费标准,合理确定基金支付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积极探索和推进疾病诊断分组付费方式改革。重点将住院人数或住院费用占比前10位的病种优先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合理适度的“超支分担、结余留用”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保险行业协会)    

3.完善大病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逐步提高群众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保险行业协会)    

4.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和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保险行业协会、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    

(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完善可持续补偿机制。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足额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通过财政投入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解决。建立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三合一”机制。以经过科学测算的医疗服务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    

2.完善药品采购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采购新机制,严格执行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机制,切实降低虚高价格。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压缩中间流通环节,积极探索推行“两票制”。鼓励医疗机构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由银行提供周转金服务,保障药品货款及时支付。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积分考核办法,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国产药品,鼓励采购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在采购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时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采购。加强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监管,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    

3.完善医院现代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完善党委会、院务会内部决策职能,发挥党代会、职代会和工会的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述职制度,未完成任期目标的不得连任。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实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目标管理,严控自费药、贵重药和辅助用药使用比例,严控药占比、次均药品费用等指标。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健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深化大型医院专项巡查,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完善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跨机构、跨区域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医疗、医保、医药财政资金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精准监管。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实现区域就医“一卡通”。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健康四川”服务云平台连接,向公众提供统一的医院、医生、号源、床位等信息,强化预约挂号、网络预诊、错峰就诊、诊间支付等服务,实现便捷就医精准导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远程诊疗管理办法,规范远程诊疗规程和诊疗项目目录,合理确定远程诊疗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建设区域影像、心电、医学检验等集中诊断中心,建立检验、检查、诊断共享机制。制定“互联网+医疗”准入、收费标准、医保结算等政策,积极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等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大力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1.放宽准入规范审批。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取消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鼓励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社会办医院管理集团,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举办二级以上口腔、眼科、儿科、妇产科、中医、康复、老年病、护理院、临终关怀等专科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查检验机构。(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    

2.完善社会办医政策。为社会办医创造平等的用地环境,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用地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办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与公办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医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视为对口支援经历。(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4.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诚信服务等考核和管理评价标准。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肃处理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违规失信者采取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质监局)    

(六)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模式。    

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健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激励政策和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体现全科医学特点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完善签约服务收费和激励政策,推进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鼓励对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签约服务费用通过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2.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按病种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住院费用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对县级医院无法治疗并按规定转诊的病种,医保支付应给予充分保障。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参保患者应显著降低医保支付比例,确保引导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流动。探索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医保总额控制,完善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    

3.健全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和落实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等不同级别、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健全区域医疗协同发展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促进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通过病种分类、手术分级、支付分层、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手段,合理调控不同级别、类别医院的总诊疗量和医师日均诊疗量。(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    

4.创新急慢分治模式。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优化急诊患者就医流程,确保急诊患者就急、就近、就优治疗。健全慢性病人群预防、治疗、康复全程健康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和落实不同医疗机构慢性病诊疗功能定位,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重点,形成“规范诊断在上级、监测治疗在基层、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慢性病防治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完善中医药政策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和仁寿特点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补偿机制,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快推进中医分级诊疗,确定中医医院首诊条件和病种范围,鼓励建设中医医疗联合体,满足群众中医首诊需求。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做布局限制。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到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鼓励建立中医诊所连锁集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融入四川省中医药强省战略,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协作。(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深化中医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县中医医院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协作,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路径。强化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实现中医医院中药药品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强化公立中医医院监管。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3.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相对独立的中医馆,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完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机制,构建县级技术培训体系,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简、便、廉、验”独特优势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医养结合”等中医药服务基层新途径,创新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的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县乡一体化试点。鼓励县中医医院通过对口支援、机构托管等方式下沉优质资源,开展中医知名医师下基层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八)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理顺各级医疗机构人事任免、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管理权限。严格医疗卫生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推进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医师和护士的网络监管。强化医学会、医师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自治自律作用。加强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社会监督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2.完善编制人事管理。结合国家和省、市要求,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明确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人员总额,增量部分实行备案管理。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建立竞争性自主用人机制。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用人自主权,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鼓励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试点。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诚信体系和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3.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差距,适度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倾斜。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向儿科、急诊等急需紧缺人才、关键岗位和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医院内部科室再次进行核算分配。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精神卫生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夜班、加班、法定假日值班、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医务人员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    

4.完善卫生科技发展机制。科学制定医药卫生人才培养规划,促进医学人才供需平衡。加快培养全科、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基层医学人才订单定向培养。开展护士、药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健全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院长职业培训。推进名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遴选。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积极开展适宜卫生技术研究开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建立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机制。建立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系统。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十三五”期间财政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全额代缴。严格控制就医目录外费用占比,防止“小病大治”和过度医疗,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大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其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卫生扶贫救助等,强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医个人支付不超过10%,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其恢复劳动力、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2017年5月—2017年9月)。    

制定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后印发执行,各有关部门制定改革子方案和配套文件,全县启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进(2017年10月—2019年12月)。    

1.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出台《仁寿县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方案》和《仁寿县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并分步实施。    

2.健全全民预防保健制度。2017年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完善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机制,推进全民预防健康保健行动。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巩固提升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成效。    

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绩效工资制度。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四同步”改革,完成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2017年,基本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大力促进社会办医发展。2017年,优化社会办医审批程序,开展申办医疗机构审批一站式服务试点,社会办医床位数和住院服务量占总量的25%。2018年,健全社会办医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社会办医床位数和住院服务量占总量的30%。    

5.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医保定点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将住院人数或住院费用占比前10位的病种优先纳入支付方式改革。2018年,医保定点医院5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政策。    

6.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模式。2017年,完善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家庭医生和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完善落实支持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2018年,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健全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功能定位,推动慢性病患者在基层治疗和康复。    

7.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加强医师、护士服务行为监管。2018年,根据省上统一部署,推开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推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健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医师定期考核、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    

8.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2017年,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推进中医医院开展分级诊疗。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2018年,中医双向转诊机制基本建成。取消对社会办中医的限制。各级中医医院中药药品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    

9.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2017年,对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对患29种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分类施治。    

(三)巩固完善(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020年,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基本实现各项改革目标和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投入保障。    

落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政府要将医改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组织实施。    

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对国家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国家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可以突破现有制度和规定,大胆创新,允许试错纠错;对一些事关医改全局的改革,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形成有效路径。    

(四)强化督导考核。    

完善医改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将医改工作纳入重要改革实施计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改革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五)强化宣传引导。    

跟踪重点改革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广成熟改革经验。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好医改主力军作用。    

附件:1.仁寿县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方案    

2.仁寿县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     

 

 

附件1    

仁寿县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方案     

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眉山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仁寿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健康仁寿”,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乡镇医疗服务能力,彻底改善我县乡镇医疗资源布局不均的问题,开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规范和加强乡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1年,在县域内分片区打造7个医疗中心,以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眉山市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     

二、功能定位     

乡镇区域医疗中心是指为一定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区域先进水平的医疗服务,承担该区域医疗救助、疾病诊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院,同时承担服务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     

三、设置原则     

(一)统筹规划的原则。     

依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医疗中心的布局和数量进行规划。     

(二)公平公正的原则。     

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面向服务区域内所有人群,力争在实现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平享有较高水平的疑难危重症诊疗服务的权利。     

(三)整体效益的原则。     

符合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技术优势和核心作用,提升全县乡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便利可及的原则。     

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和交通状况,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易于群众看病就医。     

(五)择优设置的原则。     

将选择该区域建筑、设备条件好、医疗技术水平好、具备较好管理基础的医院作为区域医疗中心,或在该区域综合上述原则情况下,新选址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四、设置规划     

全县乡镇医疗卫生分区域服务,城区县级医疗机构主要辐射文林、龙正、洪峰、宝马、虞丞、大化、珠嘉、青岗、满井、兆嘉、井贤等11个乡镇,其余49个乡镇划分为7个区域,每个区域设置1个医疗中心,具体设置为:     

富加(医疗中心):主要辐射富加、凤陵、玉龙、藕塘、农旺、石咀、北斗、谢安、鸭池等乡镇。     

汪洋(医疗中心):主要辐射汪洋、涂家、四公、松峰等乡镇。     

视高(医疗中心):主要辐射视高工业园区,清水、黑龙滩、兴盛、里仁等乡镇。     

禾加(医疗中心):主要辐射禾加、新店、中农、河口、板桥、双堡、禄加、宝飞、天峨、识经等乡镇。     

文宫(医疗中心):主要辐射文宫、观寺、高家、板燕、古佛、鳌陵等乡镇。     

龙马(医疗中心):主要辐射龙马、元通、龙桥、向家、方家、曲江、中岗、城堰等乡镇。     

钟祥(医疗中心):主要辐射钟祥、曹家、始建、合兴、彰加、慈航、促进等乡镇。     

五、机构等级     

区域医疗中心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设立,分年度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十三五”末,富加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汪洋、文宫、禾加建成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到“十四五”末,富加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视高、汪洋、文宫、禾加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其余2个区域医疗中心均创建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     

六、建设规划     

区域医疗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规模依据设置的床位数,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规划建筑规模和所需用地面积。     

(一)用地指标。     

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门诊、住院、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七项用房,以及道路、停车、绿化、堆晒(洗涤物品的晾晒)、医疗废物与日常垃圾存放、处置等用地,床均建设用地面积117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     

业务用房包括急诊、门诊、医技、住院、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七部分。床均建筑面积指标80平方米。     

(三)各类业务用房面积比例。     

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中急诊部3%、门诊部15%、住院部39%、医技科室27%、保障系统8%、行政管理4%、院内生活4%。     

(四)建设规划方案。     

7个区域医疗中心共需新征地17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2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358张。具体规划如下:     

1.富加医疗中心。原址扩建,规划设置床位500张、新建业务用房18713.75平方米,其中门诊楼4001.71平方米、住院大楼8336.45平方米、食堂631.39平方米、中心供氧房100.8平方米、污水处理房135平方米、地下建筑5508.4平方米,规划投资8600万元。     

2.汪洋医疗中心。原址扩建,规划设置床位400张、新建业务用房16043.36平方米,其中住院大楼12955.27平方米、地下室及车库2379平方米、病员食堂518.24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房94.24平方米、门卫室23.4平方米、污水处理房73.21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规划投资9900万元。     

3.视高医疗中心。整体迁建,规划设置床位498张、征地50亩、新建业务用房5500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3408平方米、住院楼21192平方米、后勤保障楼24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20平方米、地下车库14600平方米、医疗及辅助用房3280平方米,完善设备购置,规划投资4亿元。     

4.禾加医疗中心。原址扩建,规划设置床位240张、新建业务用房15000平方米,其中综合住院大楼12800平方米、行政后勤综合保障楼20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房100平方米、污水处理房10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规划投资7000万元。     

5.文宫医疗中心。整体迁建,规划设置床位240张、征地40亩、新建业务用房1920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6000平方米、住院综合大楼10000平方米、行政后勤综合保障楼2300平方米、病员职工食堂4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房1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150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20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规划投资9000万元。     

6.龙马医疗中心。整体迁建,规划设置床位240张、征地40亩、新建业务用房1920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6000平方米、住院综合大楼10000平方米、行政后勤综合保障楼2300平方米、病员职工食堂4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房1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150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20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规划投资9000万元。     

7.钟祥医疗中心。整体迁建,规划设置床位240张、征地40亩、新建业务用房19200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6800平方米、住院综合大楼10000平方米、行政后勤综合保障楼1600平方米、病员职工食堂300平方米、医疗废弃物暂存房1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150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20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规划投资9000万元。     

(五)实施步骤。     

1.2017年—2019年,建成富加、汪洋、视高医疗中心。     

2.2018年—2020年,建成禾加、文宫、龙马医疗中心。     

3.2019年—2021年,建成钟祥医疗中心。     

七、效益评估     

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后,全县医疗资源得到进一步充实,将彻底改变医疗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提供坚强保证,为“健康四川、健康中国”贡献仁寿力量。     

 

 

仁寿县2017—2021年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方案统计表     

区域中心名称     

床位(张)     

征地(亩)     

建筑面积(平方米)     

规划投资(万元)     

建设时间     

迁(扩)建     

富加     

500     


18713.75     

8600     

2017—2019     

扩建     

汪洋     

400     


16043.36     

9900     

2017—2019     

扩建     

视高     

498     

50     

55000     

40000     

2017—2019     

迁建     

禾加     

240     


15000     

7000     

2018—2020     

扩建     

文宫     

240     

40     

19200     

9000     

2018—2020     

迁建     

龙马     

240     

40     

19200     

9000     

2018—2020     

迁建     

钟祥     

240     

40     

19200     

9000     

2019—2021     

迁建     

合计     

2358     

170     

162357.11     

92500     



 

附件2     

仁寿县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通过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和群众就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逐级下沉,功能互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构建县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实现医疗联合体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2.因地制宜,多元探索。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地域位置、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在兼顾原已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探索建设不同模式的医疗联合体。     

3.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主要以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延伸病房等形式,建立医疗联合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运行机制,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以中心卫生院为牵头单位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1.组建形式。建立以中心卫生院为牵头单位,与主要辐射乡镇卫生院建成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2.管理模式。组建医疗联合体坚持“四不变”,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公益性质不变、服务职能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医疗联合体内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运行管理(包括统一管理决策和财务、设备、药品等),统一人员管理(人事关系不变,医联体内统筹岗位设置、人员使用、内部流动)、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业务管理。     

3.功能定位。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提升辖区医疗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建立以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松散型或专科协作型医疗联合体。     

1.组建形式。由县级医院作为牵头单位与7个区域医疗中心构建医疗联合体。     

2.管理模式。联合体内牵头医疗机构与成员医疗机构不涉及产权和管理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要采取合作联营,优势专科技术协作的模式,在技术、设备、人才培训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通过协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     

3.功能定位。通过建立分工协作、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学科建设、进修培训、消毒供应一体化和远程医疗等工作机制,实现优质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将病人留在基层。     

三、实施步骤     

(一)2018—2020年拟在禾加(禾加、新店、中农、河口、板桥、双堡)、龙正(洪峰)、钟祥(曹家)3个片区探索开展实施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以逐步在县内推广。     

(二)2018—2020年拟选择功能相近的2家县级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三)2018—2020年完善县内专科联盟建设。     

(四)协助运长医院与省人民医院深度合作,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探索经验。     

四、工作要求     

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医联体建设全力推进分级诊疗,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的建设,推广临床适宜医疗技术应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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