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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
| 2025-12-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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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规〔2025〕3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全县划定坡度在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共922.06公顷,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划定参考依据),涉及图斑84个,分布于曹家镇、大化镇、高家镇、黑龙滩镇、龙正镇、满井镇、视高街道、文宫镇、文林街道、虞丞乡等10个乡镇(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附件:仁寿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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