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叶剑)
(编号:201812170558)
叶剑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文林镇绿岛街51号(经济房)(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号:仁国用(2014)字第78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叶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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