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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雷琳、向本红)

2018年07月12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向本红、雷琳)

编号:201807120250  

向本红、雷琳所有的位于仁寿县清水镇清云路151号景祥新城3栋1层3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仁国用(2013)字第1947号)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向本红、雷琳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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