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

县规划局中央环保督查项目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8-10-18 发布人:县规划局 来源:
分享: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眉山市仁寿县光明路一段“和谐小区”,开发商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违规修建停车库,现车库被出租用于养鸡,堆放杂物,污染周边环境,要求拆除违法建筑。  

二、调查核实情况  

8月26日,仁寿县政府副县长邱磊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随即带县城乡规划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林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一)车库占用绿地问题。经查,该小区车库手续齐全。2002年8月,仁寿县淑曦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淑曦房产)将光明路总用地面积52600.23平方米的土地整体报建开发,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其中包含和谐小区商住楼用地面积2502.1平方米。2005年5月,开发企业办理了和谐小区房产登记手续,车库建筑面积为252.07平方米。2017年8月27日,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委托专业机构对车库进行现场测绘核实,结果表明该小区实际占地面积2502.1平方米、车库实际占地面积252.1平方米,均与2005年5月办证面积一致。该小区车库不存在占用绿地情况。  

(二)车库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和谐小区属临街老旧开放式小区,内部为封闭院子,与紧邻的陵阳工商质监所共用通道进出。现场调查核实,被投诉的车库与住宅的最小建筑距离为4.72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的技术指标,不存在占用消防通道。  

(三)车库养鸡问题。现场核查,车库旁有两处鸡笼,现场未见笼中有鸡。该停车库共有13间,其中有8间车库长期锁闭,有5间车库堆放瓷砖、废弃家具、木头等杂物和少量生活垃圾。  

三、办结时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责令限期清理。8月26日,仁寿县文林镇先农社区向和谐小区居民发出限期清理通知,要求小区车库业主迅速将杂物清理完毕。8月27日,小区居民已完成车库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鸡笼全部拆除,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垃圾压缩站。  

(二)加强日常监管。仁寿县政府责成文林镇先农社区将该小区迅速纳入社区监督,并指导居民自治管理。8月27日,先农社区落实专人对该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巡查和维护管理,并从当日起,社区定期不定期督导小区日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8月28日,仁寿县政府会同文林镇组织和谐小区及周边居民51人召开座谈会,通报了该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并现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0.2%。  

四、目前整改情况  

(一)小区车库业主迅速将杂物清理完毕。  

(二)完成车库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分类规范清运了堆放的杂物,其中鸡笼已全部拆除,生活垃圾已全部运至垃圾压缩站。  

(三)社区定期督导小区日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后照片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蜀ICP备08008128号  川公网安备 5114210251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