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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7-09-05 发布人:干英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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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批2017年9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5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70830002 

眉山市仁寿县方家镇场镇环境脏乱差,粪便、污水直排附近河沟,市场买卖噪声扰民。 

眉山 

水,噪声 

8月31日,仁寿县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志为组长,县城乡环境治理办、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监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开展实地调查核实。 

方家镇位于仁寿县东部,距县城12公里,省道307线(仁简路)、省道210线(简威路)横穿方家场镇,是通往简阳市和龙马、曲江等乡镇的必经之路。方家场镇位于龙方社区,辖7个居民小组,场镇常住居民5600余人。 

一、关于场镇环境脏乱差问题。现场调查发现,场镇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良好,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卫生保洁不及时,杂草、杂物清除不彻底。二是电杆、街边墙体小广告未清理干净,部分落地店招未取缔,个别店招破损。三是部分场镇道路出现破损,存在扬尘隐患,该路段已纳入板方路项目建设规划。 

二、关于粪便、污水直排附近河沟问题。场镇多数居民楼修建于2000年以前,大部分住户未建化粪池等设施,粪便、污水直排入场镇排水沟,仅靠雨水自然冲流,方家镇每年均对排水沟内水葫芦、垃圾、杂物等进行清掏。目前,方家镇已被纳入仁寿县全域污水治理范围,已完成污水处理站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项目设计。 

三、关于市场买卖噪声扰民问题。方家镇现有一个农贸市场,位于万寿街,占地八亩,内有经营摊点116个,周边住户100余户,每逢双号赶集日凌晨4:00左右,商贩陆续进入市场,叫卖声、车辆喇叭声较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噪声影响。 

是 

仁寿县成立由仁寿县委常、组织部长谢志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强力推进,加快整改工作。 

一、迅速整治场镇环境脏乱差问题。一是开展集中整治。由方家镇政府负责,立即开展全镇卫生大整治,清除场镇绿化带杂草和电杆、墙体小广告;全面清除破损店招,取缔落地店招。9月1日,已对场镇街道进行全面清扫,清运沿街垃圾、碎石、枯枝、杂物等。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由方家镇政府负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由镇干部及城管人员实行包街包段,形成长效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场镇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规范车辆停放,取缔占道摊点,拆除乱搭乱建蓬布。9月1日,已全部取缔占道摊点,拆除乱搭乱建蓬布,划定停车位,全面规范停放到位。三是加快改造道路。由仁寿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推进板方路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完工(责任单位:仁寿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李静,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二、迅速整治粪便、污水直排附近河沟问题。一是全面整治场镇化粪池。由方家镇政府负责,对场镇化粪池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于9月30日前组织专业队伍对现有化粪池进行清掏。对未建化粪池的住户采取“新建联户化粪池,分户用管道接入”的模式,集中收集处理,确保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仁寿县方家镇政府,责任人:张学彬,仁寿县方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二是开展清沟行动。对城镇所有排水沟进行全面清掏,确保场镇内排水沟不出现堵塞。9月1日,已清掏场镇排水沟渠110余米(责任单位:仁寿县方家镇政府,责任人:张学彬,仁寿县方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三是加快污水处理站建设。由仁寿县鑫龙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加快推进方家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单位:仁寿县鑫龙水务有限公司,责任人:任仲良,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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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三、迅速整治市场买卖噪声扰民问题。由方家镇政府负责,责令市场管理业主方迅速完善市场管理规定,印发至每个商户,并张贴公示在市场醒目位置。一是严格经营户入市作息时间,夏季不得早于6:00时、冬季不得早于7:00时。二是由方家镇政府负责,督促市场商户严禁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严禁屠宰加工等作业商户在规定时限内(12:00—14:00,22:00—次日6:00/7:00)进行加工作业。9月2日,已将市场管理规定张贴公示在市场醒目位置,并已落实专人,现场监督商户严禁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划定市场内(外)机动车停放点,严禁进出市场车辆乱停乱放、鸣笛。9月2日,已设置农贸市场禁鸣标牌,划定停放点80个。 

9月2日,仁寿县方家镇组织场镇73名群众代表现场参观投诉问题整改情况,并现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100%。 

信20170830106 

眉山市仁寿县北斗区六角堰水库承包人在水库边私建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仁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于2017年8月22日、23日督促整改后,猪场还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要求禁止水库承包者肥水养鱼。 

眉 

山 

水 

此件与交办的第信20170821018号案件反映问题部分相同,该件由眉山市水务局牵头办理已于8月24日办结。接到此件后,仁寿县落实县水务局总工程师黄崇建带队组成工作组再次调查核实。六角堰水库位于眉山市仁寿县北斗镇秋堂村五组,1977年12月动工修建,1981年12月竣工投用。水库坝址以上有集雨面积0.291km2,总库容154.9万m3,有效库容144.34万m3,是一座以保障农业生产灌溉为主兼有养殖用水功能的小(一)型水库,目前蓄水量约60万m3。该水库不承担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功能,不属于畜禽禁养区。 

一、前期调查情况。 

2000年3月,原仁寿县北斗区六角堰水库管理所与现水库养殖承包人李某签订了六角堰水库水面养殖承包合同,承包期限到2025年3月止;2016年4月,承包人某在六角堰水库管理站旁缓坡地段,三面靠坡一面临水的位置修建了总共占地面积342m2,包括一个生猪圈舍、一个母猪产房的养猪场。该养猪场位置属水库集雨区,但未在水库校核洪水位范围,且不在水库枢纽范围内。截至2017年7月31日,该养猪场共有13头成年种猪和八头不足月仔猪。在2017年仁寿县开展的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中,由于该养殖场所无有效的治理设施,北斗镇要求该养殖场停止养殖。8月21日,承包人已将该养猪场内生猪全部进行了变卖处置。养猪场配套建有三个总容积35m3的化粪池,粪水平时主要提供给附近果农喻跃刚浇灌果树使用,果场占地面积为108亩。养猪场化粪池处布设有一段从化粪池向水库排放的排污管道。8月22日现场查看,该养猪场内已无生猪,养猪场圈舍、母猪产房铁笼正在拆除。排污管已从化粪池内部堵塞并作了锯断处理,排污管附近有少量原来向水库排放的痕迹,排放点附近水库水质较差。8月23日,承包人已自行拆除生猪圈舍和产房,填埋了化粪池,整治了周边环境卫生,并购置了遮阳网对填埋的化粪池和圈舍拆除的建渣进行了覆盖处理。承包人李某承包今后不再在此处养殖,并计划将11个水泥定制铸造的猪食槽拆除搬运回老家使用。 

二、再次核查情况。 

8月31日,仁寿县水务局组成工作组由总工程师黄崇建带队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承包人李某已彻底停止了该养猪场一切养殖行为。原有的养猪场圈舍、产房已全面拆除到位,建渣已清运处理,周围环境卫生也整治到位。同时,现场未发现存放有用于养鱼的肥料和饲料(存有稻谷)。 

是 

一、前期处理情况。一是立即关停养猪场;二是立即拆除圈舍;三是立即填埋化粪池;四是开展环境整治;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经市、县调查处置工作组8月23日现场复查,李再明养猪场圈舍、母猪产房铁笼、三个化粪池和排污管道已于8月23日全部拆除和回填完毕,并对建渣进行了防尘保洁处理,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二、再次处理情况。 

1.作出书面承诺。8月31日,承包人李某向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作出书面承诺:一是六角堰水库水产养殖坚决执行人放天养,以前没有肥水养鱼,今后也决不肥水养鱼;二是今后决不在六角堰水库管理保护和集雨区范围内从事畜禽养殖。 

2.接受群众监督。9月1日,将李再明养殖场问题整改方案和措施在北斗镇秋堂委会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日常监管。仁寿县责成北斗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巡查监管力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禁止向水库直排粪污。重点监督李某的彩钢临时用房只能用于六角堰水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水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使用,不准另作他用(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务局;责任人:黄兴文,仁寿县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站长)。 

4.回访情况。9月1日,仁寿县水务局会同北斗镇再次组织秋堂村群众代表现场查看该养殖场拆除整改情况,并现场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场53名群众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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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30107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前进巷城南市场,环境脏乱差,噪声污染严重。 

眉 

山 

噪声、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 

8月31日,仁寿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徐燕为组长,县工商质监局局长谭勇为副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处理。 

一、城南市场情况。该市场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于1996年8月建成投用,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改造升级,占地面积6527.44平方米,属自然人投资建设,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意见书。市场内设有固定经营门市109个,固定经营摊位139个,主要经营农副产品,设有活禽宰杀、鲜肉经营、各类商品加工、蔬菜销售、水产、农民自产自销等经营区,另有自产自销和流动经营户约200户。现场调查核实,由于该市场位于仁寿县城旧城区,方圆两公里内无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农贸市场,市场周边居民楼密集、居住人口较多,市场内日均人流量5000余人次,加上城区内大部分餐馆、酒店均在此市场购买食材,故该市场内经营商贩和进入市场消费的市民较多。特别是活禽宰杀、鲜肉销售、活鱼销售、商品加工等商贩一般在凌晨6:00开市,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市民休息有一定影响。同时,市场内自产自销和流动经营户较多,商品种类繁多、数量较大,但市场容纳量有限,部分商贩占用部分通道,且商贩经营时间和市民消费时间均较长,加之市场现仅有三名保洁员,致使对每天产生的垃圾清扫、保洁不及时,对市场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前进巷情况。前进巷位于城南市场后门一侧,城南市场后门处的门市和前进巷交叉互通,是市民和商贩进出的重要通道。该巷全长310米,北段巷口宽度8米,南段巷口宽度5米,设门市179间,摊位80个(主要售卖蔬菜、肉类、干杂等)。自2004年以来,很多自产自销的菜农和小贩均在此经营。现场调查核实,前进巷日均人流量达1万余人次,巷子两侧均有临时摊点,每侧摊点均占用了约一米的路面,加之部分送货三轮车及流动摊贩三轮车进入该巷,且大部分车辆均无序停放,对该巷秩序有一定影响。同时,前进巷中段、南、北巷口各有一个垃圾收集点,且均使用的是环保箱体,三个收集点日均处理垃圾量约九吨。但因商贩经营时间和市民消费时间均较长,目前仅有两名保洁员,致使对每天产生的垃圾清扫、保洁、转运不及时,对巷内环境有一定影响。 

是 

9月1日,仁寿县成立了以副县长徐燕为组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关于南坛路前进巷城南市场环境噪声巡查整治方案》,实施整改。 

一、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一是调整经营时段。责成仁寿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市场业主迅速调整经营时间,明确开市时间夏季为每天6:30—21:00,冬季为每天7:00—20:30,且将该经营时段张贴在市场大门口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不影响周边市民正常休息。9月1日,已将调整后的经营时间在市场大门口张贴公示。二是责成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市场业主严禁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制造噪音。9月1日,县工商质监局已落实专人,现场监督业主严禁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三是责成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市场业主全面落实经营户“座商归店”“摊点归区”“门前三包”等规章制度;“座商归店”“摊点归区”“门前三包”等规章制度已全部落实到位。四是责成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牵头,督促前进巷内商贩严禁门市占道经营,要求门市商品不下街沿,无街沿的摆放商品不得超过沟盖板,超出摆放范围一律取缔;临时摊点沿街道两边有序摆放,不够条件或街道较窄的地方一律不得摆摊设点;巷内已无商贩占道经营,临时摊点均已有序摆放(责任人:谭勇、魏正良,责任单位: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二、全面做好保洁工作。一是责成仁寿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市场业主迅速充实保洁人员,完善环卫设施,切实做到开市前干净整洁、开市后适时保洁、收市后及时清扫清运。9月1日,市场业主已新增两名保洁人员,新增环卫垃圾桶20个。二是责成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督促市场业主严格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每日零存笼”卫生管理制度。9月1日,县工商质监局已落实专人现场督导市场业主严格落实上述相关制度(责任人:谭勇、魏正良,责任单位: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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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三、加大宣传力度。责成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文林镇政府负责,迅速将《关于整治城区集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张贴在城南市场、前进巷、南坛路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9月1日,已安排54名监管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及周围居民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并将整治内容及标准要求对经营户进行了逐户宣讲(责任人:谭勇、魏正良、朱刚,责任单位: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文林镇政府)。 

四、强化巡查监管。责成仁寿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政府配合,迅速抽派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巡查整治小组,按照划片包干原则,定期对南坛路、前进巷、城南市场的经营行为进行巡查监管,确保整治效果长久发挥效益。9月1日,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政府已共同抽派54人,组成两个巡查整治小组,全面进行巡查监管(责任人:谭勇、魏正良、朱刚,责任单位: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政府)。 

9月1日,仁寿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政府组织城南市场业主、消费市民和周边居民等代表61人现场查看该问题整治情况,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群众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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