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 水 号 | 20240229002 | ||
标 题 | 洪雅县余坪镇符场村一组占用农民土地修路 | ||
姓 名 | 余** | ||
性 别 | |||
年 龄 |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137****9487 | ||
地 址 | |||
邮 箱 | |||
邮政编码 | |||
身份证号 | |||
身 份 | |||
职 务 | |||
民 族 | |||
发件IP | 182**********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2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洪雅县余坪镇符场村一组修公路,占用农民土地,现村上干部说没有任何补偿,按照眉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有补偿的 请领导处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你所反映的符场村一组所修的公路,系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该项目计划对符场村1组——金釜村水碾坎大桥处村道进行加宽,从现有3M路面加宽至4.5米,项目完工后,将进一步优化余坪镇道路交通网络,极大方便符场、桐梓、金釜涉及区域群众出行。目前,该项目即将开展前期设计,镇、村、组干部正对涉及区域群众作宣传动员。 2.项目建设内容为村道加宽,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村道加宽无土地占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用,因季节因素,部分苗木须移栽的可提前进行移栽以提高移栽存活率。 3.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政策解释和群众宣传动员,打消群众疑虑,符场村1组于3月5日下午召开群众会,进一步讲明政策,宣传动员。 4.下一步,我镇还将充分采纳村、组干部和群众合理建议,组织项目涉及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将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 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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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洪雅县县长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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