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 水 号 | 20220107007 | ||
标 题 | 配偶户口迁入 | ||
姓 名 | 尹* | ||
性 别 | 男 | ||
发件IP | 240***********************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1月7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配偶的户籍怎么才能迁到仁寿来?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我是仁寿本地人,她是四川广安的,目前都在仁寿工作,已经领了结婚证。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热线办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经调查,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夫妻之间迁移符合条件的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另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中关于户籍迁移政策中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符合上述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农村地区迁入农村地区需要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更详细情况请拨打电话028-36287391咨询。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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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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