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 水 号 20140614002
标  题 关于仁眉线非法运营的野的情况反映
姓  名 张*
性    别
发件IP 220**********
写信时间 2014年06月14日
信件内容

关于眉仁线非法运营车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仁寿县冉书记: 您好! 我们是眉山至仁寿经营的42台合法客运车主,首先打扰了百忙之中的您,还请见谅。现今的眉仁客运市场上,“野的”非法占有了我们的客运市场。我们被逼无赖,只好通过这样的渠道来反映我们的根本合法权利,特向领导反映情况。贵请书记抽出一点时间来帮助我们这些合法的客运车主,由此衷心的感谢! 我们多次通过有关渠道反映“野的”情况,都没有取得相应的结果。如今“野的”已发展到130多辆,我们已无法正常经营,现在的仁眉客运市场一片混乱。“野的”就像蚁群一样来回穿梭于仁眉道路上(省道106线)。他(她)们以设总台、发放名片、滚动发班、大街小巷公开宣传并发放传单等方式拉客进行非法运营,建立了整套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成立了非法的多家“野的运营公司”。野的公司以每客20元的票价在仁眉城区招揽客人,并从事有组织的非法运营活动。他们统一调度客源,统一安排运营班次,在非法运营过程中,野的公司采取团伙经营的方式,以每台车缴纳3万元不等的门槛费入伙。同时车主每月向“公司”缴纳500—800元不等的管理费。野的公司除了给每辆黑车安排客源和班次等服务外,还提供黑车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的一系列承担结果,被罚车辆的罚款由“公司”内所有黑车共同分担。此类“野的”公司的每台车一天基本会跑4-5趟,收入500-700元不等。“野的”公司的存在扰乱了我们正常的客运秩序,破坏了社会治安环境,损害了眉山的城市形象,侵害了客运车主的合法利益。这些非法运营车没有主管机构的监管,不具备经营资格,驾驶员没有从业职业资格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车辆车况很差。为了强占乘客,这些非法运营车辆在351国道线上以高车速来回穿梭行驶,驾驶员来回路上不停地接打电话,此举很容易造成特重大安全隐患。危害了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严重损害了我们客运车主的根本合法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 特恳请书记为我们的客运市场伸张正义,我们要求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者,组织者,端掉他们的总台,打掉他们的窝点,将其绳之以法。还我们一个正常、和谐的客运经营次序。 此致             敬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张勇: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经查实,县运管所已成立了仁眉线非法运营整治领导小组,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打击力度。目前,已查扣非法运营车辆17辆。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处理对象 仁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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