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 水 号 20140621002
标  题 清水镇大坡村军区征地
姓  名 刘*
性    别
手    机 187****9977
发件IP 113************
写信时间 2014年06月2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你好。我县在你的领导下飞速发展,我作为你的县民深表敬意。在此我耽误你宝贵的时间请问一下清水镇大坡村军区征地赔偿的具体细节。望领导百忙之中给我们个回复。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刘伟: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向清水镇政府咨询。经咨询,在清水镇大坡村军区征地赔偿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年产值计算(仁寿县为1580元/亩)。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更详细的征地补偿标准请你向清水镇政府(电话:36461101)或当地村委咨询。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处理对象 仁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4年06月23日

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1段380号   邮政编码:620599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蜀ICP备08008128号  川公网安备 5114210251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