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 水 号 20140420001
标  题 再生育办理
姓  名 平***
性    别
发件IP 118***********
写信时间 2014年04月20日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离婚再婚的,离婚前生育有一子,离婚后儿子归男方抚养,再婚对象是初婚,我到政府办理准生证时,因和前夫所生的儿子是生育后才办的结婚证,工作人员告诉我要罚7000元钱,才给办理,不然就给他3000元才给我办理,请问我儿子都归前夫抚养了,我还要交钱才能办准生证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向县人口和计生局咨询。经咨询,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因你“和前夫所生的儿子是生育后才办的结婚证”,所以在办理准生证时要先接受相应处罚,更详细情况请你向县人口和计生局咨询(电话:36201585)。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处理对象 仁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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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8-36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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