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 水 号 | 20131231003 | ||
标 题 | 新农合医疗保险问题咨询 | ||
性 别 | 男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县卫生局办理。经核实,1、你的母亲可以享受2014年住院补偿,补偿比例和一直购买该保险的人一样。2、住院治疗可以直接到任何一家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各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为:乡级医院85%,县级医院75%,市级医院6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60%,县外非定点机构40%。3、如果选择到县外就医,补偿时需持相关手续(新农合证、身份证、发票原件、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或处方单)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进行补偿。最后,祝你的母亲早日康复,同时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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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14年0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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