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 水 号 20140212005
标  题 关于宝马小沟村集居居点的疑问
姓  名
性    别
手    机 138****5250
邮    箱 l********i@126.com
发件IP 119*********
写信时间 2014年02月12日
信件内容 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花瓷乡李家坝小沟村(现已并入宝马镇)集居点情况,该集居点有大约一半的土地门面已经修起房屋了。请问该集居点是否由仁寿县合法审批修建的?该集居点门面的土地出让是不是商业性质的?非宝马镇的人能否购买该集居点的门面并修建房屋居住?如能购买,则这些门面土地的出让年限是多久?希望能有个仁寿县政府官方权威的回答。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宝马镇政府办理。经查实,你咨询的集居点严格按照县委规划和仁新农办〔2010〕3号、仁委〔2010〕145号文件要求,并经过县建设局和新农办规划批准,作为全县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之一。该集居点门面的土地出让不属于商业性质,作为新农村修建点,主要用于本村居民集中自建居住。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处理对象 仁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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