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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水 号 | 20131223018 | ||
标 题 | 给天然气公司挖管道脚被三轮车压断,天然气公司态度蛮横 | ||
姓 名 | 张* | ||
性 别 | 男 | ||
手 机 | 185****4846 | ||
邮 箱 | 8*******2@QQ.COM | ||
发件IP | 171*********** | ||
写信时间 | 2013年12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同志:你好,做为农民万般无奈给你写下这封信。我是宝飞镇果园村三社秦中付的女婿,我的岳父<57岁>在10月27日给宝飞镇天然气公司挖管沟搞路面硬化时被三轮车压断了右脚的两根小腿骨头,骨头都露在了外面,脚经也断了大部分,后送往了禄加医院,观察了3天越来越严重,后送往仁寿县骨科医院,送往医院后被告知感染肉腐烂了,这期间天然气公司没有一个领导来看过更不要说钱了,后来医院说要把感染控制住才能做手术,我们通过下面的小组长联系了上面的公司领导,推脱了两天让我们去拿来了两万,让小组长打了欠条,后来到医院做了两次大的手术在脚上钉了两块钢板,在医院住了快三个月了光医疗费又花去四万元都写了欠条,每次去拿钱都是求爹爹告奶奶的,生活费都是自己在拿钱出来,现在还在医院输液已经没有医疗费用了,12月19号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下面的一个小组长今天来医院了解情况,说在也不会拿钱出来了,公司不会管,脚断了就断了,说完转身就走了,态度非常的恶劣,我想请问我们的父母官,我们农民要是脚断了我们在农村还靠什么生活,挑不得,抬不起,对于农村的我们我们还靠什么来种地?还靠什么来打点零工来换取一点平时的日常开支?对于农村的我们难道就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难道天然气公司不应该负起他应有的责任?还望领导能还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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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张强: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宝飞镇政府办理。经查实,10月28日(你的岳父秦中付受伤住院的第二天),宝飞镇天然气公司副站长刘平就赶到富加医院对秦中付进行了探望,并承诺钱不够就找天然气公司预支。截至目前,天然气公司已分三次每次两万元支付了秦中付医疗费共六万元。仁寿县天然气公司将于12月30日派人到医院看望秦中付,并送去第三次手术费,待秦中付康复出院后,双方再就医药费、赔偿等相关事项进行协调。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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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1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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