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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水 号 | 20131218006 | ||
标 题 | 村长有权随便下村民的户口吗 | ||
姓 名 | 王** | ||
性 别 | 男 | ||
发件IP | 58.* | ||
写信时间 | 2013年12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我是松峰乡自强三组的村民,我想请问今年农村医保交多少钱,我们现在连公路都没有修,怎么还有十五块钱的卫生费,村民有意见,村官扬言不交就下他户口,我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要修公路每个户口又要交五百,不知道这钱谁来管理,不会又进了私人口袋吧,现在又在选举不知道下一届会不会比他们几爷子更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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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松峰乡政府办理。经查实,1、仁寿县2014年度新农合参合费用为每人70元;2、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村民自治,松峰乡自强村按相关文件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每人每年收取10元用于村社道路保洁和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2013年6月,松峰乡各村通过村民自治公约,按每人每年5元筹集育林基金,用于聘请林业管护人员的工资,因此,两项费用共计15元。村干部在工作中宣传不交村民自治费用就下户口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松峰乡政府已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3、仁寿县村道硬化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村道硬化资金由选举的村民代表管理,使用情况将在本村进行公示。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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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1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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