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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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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
2025年10月31日  仁寿县司法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4/2025-00069  发布机构 A084  公开日期 2025-10-31

2024年

仁寿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仁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公民、法人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组织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负责依法审查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6.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本县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件的初审、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10.强化行业监管,负责公证机构及其人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初审工作。

11.管理县党政法律服务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2.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转化。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轮训的首要任务,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素养;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政治鉴别力、风险防控力,全年未发现重大舆情及舆情风险隐患。二是强化队伍党性修养。强化专项整治,持续正风肃纪,开展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常交往等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全年无一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四同步”,提高党支部活跃度,积极培树“五好三优”党支部,今年开展专题党课15次,指导支部开展学习研讨20余次。

2.深化依法治县进程。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仁寿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和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对标省市安排部署,筹备召开十四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牵头起草《中共仁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法治建设重要文件,以“清单制+责任制”形式细化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省市小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要求。二是树牢法治理念。牵头举办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县12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按照省市安排,做好“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评估,圆满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莅仁调研工作。三是强化督导问效。配合县人大调研10余个县级部门和重点乡镇法治建设情况,会同县督查办组成六个督查组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和12个县级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综合体检”,通过实地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各类法治建设问题20余个,汇总形成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整体加强和改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力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部署开展合审工作。今年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法律意见400余条,全过程参与厦门储元世纪年产5GWh储能系统集成项目等6个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协议起草和审查把关,参与融创未来城项目、网贸港二期项目前期投入问题处置专班,积极参加专班工作推进会30余次;完成40余件县领导交办事项;完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县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备案及时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备案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2024年,党政法律顾问团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81份,法律意见327条,参与现场座谈讨论16人次,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建议100余条;在全市率先开展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仁寿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仁寿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汇编》进一步指导、规范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各司法所配合乡镇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140余条/份,助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1件,同比增长83%,现已结案160件,召开行政复议专题研讨会10余次,推动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府院对接,做好对被诉单位的监督工作,今年县政府及乡镇、各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26件,同比减少39%。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到“出庭出声”“出声出彩”,应诉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仁寿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组织全县210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轮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组织开展疑难复杂问题讨论会2次,协调解决消费者投诉退费等3个具体问题,顺利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

4.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开展援助案件司法所初审和代办工作,代办法律援助案件240余件,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8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5.6%;提供法律咨询6073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42.92%,居全市第一;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即办即评”常态化监督机制,对206件已结案件进行了跟踪回访,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完成27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构建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3+X”模式,村(社区)层面,依托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93个,今年共接待咨询6036人次,切实为群众提供就近化、便民式法律服务。三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仁寿调解品牌,总结经验做法在司法部主办刊物《人民调解》发表并在全国推广;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544人次,累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515件,成功调解2508件,涉及金额944.75万元,调解成功率99.7%。四是拓宽公证服务渠道。开展“巡回办证”“上门办证”等工作,202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万余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20余件次共200余人,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办理公证减收公证费共计30余万元;积极推行“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业务,用好用活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今年共办理赋强公证3000余件,为快速化解纠纷、高效实现债权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5.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一是片区改革助推治理能力提升。深化“小微改革”,年底完成全县27个基层司法所5大片区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局所联动、大所带小所、小所促大所”制度优势,有效解决人手不足、管理不一等问题,工作开展更加协调高效。二是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教矫相济+宽严结合+心理咨询”工作模式,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数为358人,均严格按照“严、普、宽”三色管理法开展分类管理,在册人员无一人出现严重肇事肇祸情形;落实社区矫正“三书促改”制度,今年收到检察机关建议书2份,同比下降了450%;积极推进智慧矫正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圆满完成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莅仁调研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全力落实安置帮教,完善线上平台信息渠道,协助监所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村社针对刑满释放三类人员按规定分类落实点对点“必接必送”工作,今年共核查服刑人员776人次,对全县在册的3658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全面摸排,对外发出双列管函262人次,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普法宣传彰显实效。高站位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具有仁寿特色的试点成果在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经验交流会编发;研究制定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牵头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2024年“法治春联进万家”系列活动;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普法短信20余次,共计2500万余条,覆盖全县百万余群众;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文林街道邻里中心法治多功能室、棚村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加全市“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短视频征集大赛,制作“纪法微课堂”微动漫,获得眉山市普规普纪短视频征集大赛“十佳精品”奖;积极打造“法入仁心”仁寿法治文化品牌,推进传统法治文化建设,精心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家·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业单位2个。

纳入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仁寿县青石中学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636.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0万元,下降3.3%。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人员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3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6.6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3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万元,占84.77%;项目支出401.69万元,占15.2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636.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90万元,下降3.3%。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人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3万元,下降2.49%。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人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14.66万元,占72.62%;教育支出278.05万元,占1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1万元,占8.55%;卫生健康支出70.34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147.14万元,占5.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63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一(项):支出决算为155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二(项):支出决算为9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四(项):支出决算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五(项):支出决算为16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七(项):支出决算为3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十(项):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十二(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九十九(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九十九(款)九十九(项):支出决算为3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七(款)二(项):支出决算为27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一(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五(项):支出决算为1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六(项):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七(款)五(项):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八(款)一(项):支出决算为2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九十九(款)九十九(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十一(款)一(项):支出决算为5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十一(款)二(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五(款)九十九(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二(款)一(项):支出决算为14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4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交通费、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59.67%,较上年度减少2.61万元,下降22.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万元,占7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26.2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元,完成预算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9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4辆、金额49.71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0.9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所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元,完成预算1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22万元,下降48.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局到仁寿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事项检查接待餐费1426元,市局莅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接待费1900元,接待第四轮职级晋升考察组接待餐费用684.97元,接待全市交叉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接待餐费672.52元,接待市局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接待餐费用934元,县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接待餐费用806.76元,接待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调研社区矫正工作餐费2350元,接待市局开展律所年度检查餐费1460元,省司法厅调研队伍建设接待餐费1200元,接待市局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志愿活动餐费1607元,接待市政府、市公安局调研慰问青石中学餐费2300元,接待黑水县司法局学习司法所运行餐费659.54元,1月接待深圳市育新学校来校考察人员费用2500元,7月接待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到校考察学习餐费1000元,10月接待张掖市洪信学校到校考察费用639元,10月接待成都市五十二中到校学习接待费用333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0。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万元,下降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十、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98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6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吸纳了见习生和实习生,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执法执勤车辆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珠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司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5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中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所需。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司法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依法治县、法律顾问劳务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社区矫正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1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9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仁寿县司法局关于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的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无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一(项):指行政运行;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二(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四(项):指基层司法业务;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五(项):指普法宣传;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七(项):指公共法律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十(项):指社区矫正;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十二(项):指法治建设;公共安全支出(类)六(款)九十九(项):指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司法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九十九(款)九十九(项):指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公共安全支出。

    10.教育(类)七(款)二(项):指工读学校教育。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一(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五(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五(款)六(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七(款)五(项):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八(款)一(项):指死亡抚恤。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九十九(款)九十九(项):指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十一(款)一(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十一(款)二(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3.农林水支出(类)五(款)九十九(项):指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二(款)一(项):指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仁寿县司法局

关于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仁寿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党建办、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部、依法治县秘书股、机关党委,派出27个司法所,下属3个事业单位,其中仁寿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公益一类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仁寿县青石中学校为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仁寿县公证处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有: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仁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级各部门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公民、法人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组织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负责依法审查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6.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及本县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件的初审、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10.强化行业监管,负责公证机构及其人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初审工作。

11.管理县党政法律服务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项。

13.青石中学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转化的专门机构,是招收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以及品行偏常的未成年人,施行有针对性教育和挽救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青石中学实行全天候、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和运行,以司法机关送生为主,监护人送生为辅。学生入校前有学籍的,其学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已辍学的,由辍学学校恢复学籍,纳入统一管理。

)人员概况仁寿县司法局人员编制共计80名,其中: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6名,司法助理员政法专项编制46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7名。截至2024年末,仁寿县司法局实有人员76人,人员变化原因:新招录2人,调出2人,退休5人。仁寿县青石中学校人员编制共计16名,截至2024年末,实有人员14人。仁寿县公证处实有人员2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仁寿县司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290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902.1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14.65万元,教育支出278.0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2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专项相关工作。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1)法律援助案件。2024年度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42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8.4%,核心业务指标完成率超过28.4%,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推进。

(2)开展普法宣传。通过LED大屏开展普法宣传50次,全年完成500场次宣传,达到法律法规群众知晓率95%以上,普法宣传覆盖率90%以上。

(3)开展法律顾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350条,2024年度全年完成380条,法律顾问意见准确,法律顾问咨询意见采纳率70%以上,意见建议被采纳并实施90%。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度县司法局年初预算数2935.56万元,年末预算执行数2531.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3.75%。

(2)单位收入统筹。2024年度县司法局无单位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度县司法局1-6月预算执行为1282.33万元,1-10月预算执行为2032.56万元,其间均不存在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

(4)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度县司法局无年终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共计42.64万元,2023年度一般性支出共计49.68万元,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压减率为16.51%。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并依据最新政策文件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修订,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内部财务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制度保障效能。

(2)财务岗位设置。通过科学设置专职财务岗位,实行岗位职责界定清晰、不相容岗位分离、分级授权审批等措施,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合理执行。

(3)资金使用规范。我单位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22.91万元,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22.36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2.4%。

(2)资产利用率。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60.55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为0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424.4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为66.67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5.71%。

(3)资产盘活率。2023年和2024年对应年度的固定资产总资原值分别为2153.57万元和2504.62万元,对应闲置资产原值均为125.98万元。

5.采购管理。

(1)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

(2)采购执行率。2024年编制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47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8.2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为38.8万元,采购执行率为82.55%。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8.84%,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9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6.7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7个。

1.项目决策。

(1)项目决策。2024年共有项目10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目标设置。2024年共有部门预算项目10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项目均按要求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9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9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2024年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31-部门项目)数量为9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为2个,占比为22.22%。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9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100%,完成情况良好。

(2)目标偏离。2024年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9个,涉及数量指标9个,实际完成的数量指标为9个,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为9个,目标无偏离。

(3)实现效果。2024年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9个,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9个,目标实现效果为100%。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司法局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好。县司法局绩效目标按财政局要求公开,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按县财政局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县司法局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各环节流程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部门整体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部门履职用财能力明显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评价情况,县司法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84分。

(二)存在问题。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中,由于部分股室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有的预算股室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绩效目标申报的准确性。

附件2

2024年仁寿县司法局

无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29-仁寿县司法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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