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经济稳步增长。1-12月社消零总额184.61亿元,同比增长3.9%。三产增加值275.92亿元,同比增长5.7%。
2、推动项目引建提质增效。(1)项目招引量质齐升。截至目前,已招引服务业项目10个,投资8.12万元,超额完成市定5个招商引资任务。(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4个项目已开业运营,1个项目已完成建设、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2023年度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项目建设,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县域商业体系4个子项目已全部建成投用,并通过市级层面验收。2024年10个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改造已全部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迁建项目按进度加速推进。
3、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持续推进升规入统。利用好“五经普”成果,联合部门、乡镇对达到入统标准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36户重点商贸单位入统培育库、19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入统培育库,全年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商贸单位30户,超额完成市定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5户、限上商贸单位19户、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不少于1户目标任务。
4、推动对外贸易稳中向好。鼓励兴新工投加大与上海聚升等知名贸易企业合作,积极进口大宗商品。全年兴新工投实现大宗商品(电解铜)进口10.6亿元,陵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首单实现进口额4952万元。支持信利等项目持续扩产能、优技术,积极承接总部订单转移,扩大进口,稳住全县外贸基本盘。全年信利项目实现进出口总额14.31亿元,同比增速72.4%。组织星浩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出海参加法国、俄罗斯JEC复合材料展,红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参加第136届广交会,易通文具等企业参加第七届进博会,进一步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5、推动商务治理水平提升。(1)强化政策资金激励。推动出台《仁寿县服务业攻坚年行动方案》,出台为期两年的《仁寿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在突破壮大、提档升级、文旅发展等方面精准支持,推动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保障行业安全稳定。制定《仁寿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梳理重点安全领域检查要点60余条,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业代表先后培训9次,培训人员1200人次;累计检查商贸企业414家,发现问题隐患456处,已整改452处,剩余隐患有序整改中。制定《仁寿县商务局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做好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成功处理华星锦业、居然之家相关信访问题等,持续跟进化解千里雪、应急产业园、天府国际物流信访问题。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业单位1个。
纳入仁寿县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仁寿县商务局县本级
2.仁寿县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公)
3.仁寿县商务局发展事务中心(事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310.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21.52万元,增长9.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3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2.34万元,占5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40万元,占4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74万元,占7.85%;项目支出6737万元,占92.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310.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621.52万元,增长9.2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74.53万元,下降22.8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1.79万元,占0.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12.01万元,占95.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1万元,占2.87%;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37.64万元,占0.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29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4.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7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 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7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349.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734.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9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支出决算为14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3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79万元、津贴补贴55.57万元、奖金132.35万元、绩效工资2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1万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缴费0.96万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工资福利支出29.33万元、住房公积金37.64万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
公用经费12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0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61万元、邮电费9.77万元、差旅费14.87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委托业务费21.20万元、工会经费16.68万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交通费16.40万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品和服务支出36.4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28万元,增长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仁寿县商务局无公务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完成预算9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8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共计支出1.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商务厅来仁对2023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费用1940元、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验收组来仁验收2023年“蜀里安逸”省级消费新场景项目费用1305元、彭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来仁调研服务业相关工作费用5950元、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仁调研仁寿县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费用910元、市商务局来仁调研新入统商贸企业工作费用113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8%。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5.75万元,增长168.91%。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十、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1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2.1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乡镇补贴的增加和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商务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专项支持政策奖励)、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商务领域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外贸十三条”政策兑现资金、"蜀里安逸、仁人乐购”汽车消费促进活动项目资金等3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3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201)发展与改革事务(0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项目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项目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项目支出。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反映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商务局共有机构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常设驻仁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县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1、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商务局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10名、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29名,其中:公务员1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9名、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业人员9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0名。汇智公司管理的编外聘用人员6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县商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950.35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0.35万元,占100%。
县商务局2024年全年决算总收入73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2.34万元,占5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4万元,占41.29%。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县商务局总支出73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74万元,项目支出6737万元。
部门支出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542.18 |
573.74 |
573.74 |
100% |
人员经费 |
415.40 |
450.63 |
450.63 |
100% |
公用经费 |
126.78 |
123.11 |
123.11 |
100% |
二、项目支出 |
2408.17 |
6737 |
6737 |
100% |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
- |
- |
- |
-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 |
- |
- |
- |
四、经营支出 |
- |
- |
- |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 |
- |
合计 |
2950.35 |
7310.74 |
7310.74 |
100%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结转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05.79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我局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3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表
履职效能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率 |
2024年新入统户数 |
≥40 |
35 |
87.5% |
向上争取项目个数 |
≥2 |
3 |
150% |
2024年进出口额 |
≥12亿元 |
25 |
208% |
2. 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分别为147%、0%和0%,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的增加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下达。
预算编制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偏离度(%) |
财政拨款 |
2950.35 |
7310.74 |
147% |
资产配置 |
0 |
0 |
0% |
政府采购 |
0 |
0 |
0% |
(2)单位收入统筹
我局不涉及单位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我局2024年全年部门预算数7310.74万元,2024年1-6月和1-10月的支出执行分别为3697.57万元和5286.63万元,期间均不存在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
(4)预算年终结余
我局结转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05.79万元。
(5)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局2024年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和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的压减率分别为41%和-2%。
“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 |
预算编制 |
预算执行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2024年 |
2023年 |
压减率(%) |
“三公”经费 |
1.2 |
1.2 |
0% |
1.12 |
0.84 |
-33% |
会议费 |
0.5 |
1 |
50% |
0 |
0 |
0% |
培训费 |
0.5 |
1 |
50% |
0 |
0.01 |
100% |
差旅费 |
15 |
23 |
34% |
14.87 |
14.77 |
-0.6% |
办节办展费 |
- |
- |
- |
- |
- |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0.00 |
3.2 |
100.00% |
0 |
2.84 |
100.00%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
- |
- |
- |
- |
- |
- |
课题经费 |
- |
- |
- |
- |
- |
- |
合计 |
17.2 |
29.4 |
41% |
15.99 |
15.62 |
-2% |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我局建立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2)财务岗位设置
我局建立健全六大经济活动的四权分离机制,将四权分离机制具体落实到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职责中,明确六大经济活动业务领域的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并依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和权力运行制约的原理设置各个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了财务岗位人员职责,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合理执行。
(3)资金使用规范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虚列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经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滥发津补贴、报销不合规等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局2023年和2024年的资产净值为38.12万元和30.89万元,对应年度年末实有人数分别为31人和29人,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0.81万元和0.93万元。据此计算的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4.8%。
(2)资产利用率
我局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原值为0万元,办公家具原值13.27万元,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0%。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原值为10.88万元,办公设备原值52.63万元,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0%。
(3)资产盘活率
我局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2024年本单位无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2024年常年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91.1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金额为983.2万元,总体执行进度为99.3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0个。
我局2024年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2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338.6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金额为9986.11万元,总体执行进度为74.8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主要原因是有4个上级资金项目(涉及金额1622万元)是2024年12月底才下达的项目,有1个项目验收延期。
1. 项目决策。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为28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项目均按要求完成入库。
2. 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局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5个。具体如下:
预算结余率大于10%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批复数 |
预算数 |
完成数 |
预算执行率 |
2024年第三批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 |
700 |
700 |
0 |
0 |
2023年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以奖代补资金 |
440 |
440 |
0 |
0 |
2023年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奖励资金 |
310 |
310 |
0 |
0 |
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 |
1725.82 |
1725.82 |
920.03 |
53.3% |
“蜀里安逸、仁人乐购”汽车消费促进活动项目资金 |
1266.7 |
1266.7 |
890.05 |
70.2% |
3. 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共设置数量指标42个,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36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率85.7%,完成情况较好;其三产经费、2024年促消费活动、2022年服务业提升年支出政策、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中因数量指标设置失误造成6个数量指标未完成。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共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30个,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24个。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8个,共设置效益指标39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效益指标3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率82%,完成情况较好.
2024年县财政安排我局一般公共预算429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18.4万元、阶段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数36个。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围绕内部应用方面,我局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充分应用于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提供了决策支持作用参考依据。根据自评结果优化预算管理流程,例如资金使用的效率提升、项目管理的加强等。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将按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评结果,确保信息公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反馈方面,我局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了相关措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全面自评,我部门在2024年的预算绩效总体表现良好,自评得分[89.787]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合规性较高,有效保障了部门职能的履行。在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分环节仍存在提升空间。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偏差较大;二是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部分资金推迟至2025年支付。
(三)改进建议。
1、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每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执行缓慢的项目及时预警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推进措施,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节奏,确保预算执行均衡、高效。
2、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和目标,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及其目标值。同时,定期对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指标能准确反映工作绩效。
3、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进度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质量管控。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仁寿县商务局本级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资金 |
2,950.35 |
2,950.35 |
|
年度总体目标 |
2024年,我局开展好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流通安全、外贸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围绕“服务业攻坚年”“消费促进年”主题,以建设省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集群发展“一片一中心”,争创省级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县域商业“领跑县”及“激励县”,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7.2%、社消零增速8.5%、进出口总额12亿元,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单位40户。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流通业工作(安全监管工作) |
2024年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开展购新车补贴活动,组织车企办展会。 |
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
负责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集体性、专业性和事务性工作。做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好5个子项目,确保通过省级绩效评价;出台服务业攻坚年支持政策,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7.2%。 |
外经外贸工作 |
承担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工作,抓外贸主体队伍建设,指导外贸主体开展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引导参加各类展会,推动企业“走出去”,提升我县对外开放水平。2024年进出口总额力争12亿元。 |
日常工作 |
负责日常文书处理,领导批示的上传下达和落实;负责信息收集和动态的反映;负责党建、财务、接待和保密工作的落实。 |
服务业发展工作 |
2024年新入统40户,全年社消零增速8.5%。持续发放政府消费券。指导企业开展促销活动80次以上。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
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
承担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乡村振兴,推进城乡电子商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直销、汽车(含报废、二手车)流通行业。 全年拟完成10个农贸市场达标提升改造。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4年新增入统 |
≥ |
40 |
户 |
10 |
2024年预计进出口额 |
≥ |
12 |
亿元 |
10 |
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个数 |
≥ |
2 |
个 |
10 |
质量指标 |
全年社消零增速 |
≥ |
8.5 |
% |
10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
≥ |
7.2 |
%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单位和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成本控制额 |
≤ |
100 |
万元 |
10 |
附件2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购车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3〕14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仁发改〔2023〕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先后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幸福仁寿 暖心乐购”购新车补贴活动和“蜀里安逸 仁人乐购”驾享新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活动中共3615辆车申请补贴1266.7万元,带动消费超4.9亿元,带动率3868%,对于稳定和扩大大宗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开展购车补贴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活动细则,对申报资料审核、资金兑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开展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稳定大宗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主要任务是通过及时审核消费者申报资料,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既促进经济发展,又让居民收益;支持方向为符合补贴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三次购车补贴活动,先后分别安排预算300万元、600万元、720万元,共计1620万元。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是根据消费者购车含税价格对应的补贴档次进行分配,具体档次主要是结合周边区县购车活动补贴档次及本地汽车销售价格分布比例等情况确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设置活动补贴户数、资料审核合格率、活动开展期限、消费带动率、享受补贴人员满意度、资金总量控制等,项目自评主要是对照目标,结合活动实际开展情况进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确保资金使用质效,避免资金浪费。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严格遵守财务规定,活动开展取得了稳定大宗消费的良好效果。
(三)评价选点。购车补贴活动,补贴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四)评价方法。购车补贴活动,主要采取单位自评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流通业发展股人员及财务人员组成,流通业发展股人员负责制定活动细则、审核申报资料等,财务人员负责报账资料审核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开展购车补贴活动,主要是依据国省市县相关政策文件开展,符合政策要求。
2.项目管理。购车补贴活动,参与活动条件、补贴档次等明确,资金管理严格。
3.项目实施。购车补贴活动所有资金均控制在预算内,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符合活动规则,带动消费效果明显。
4.项目结果。购车补贴活动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成果较好。
(二)产业发展类绩效分析。
开展购车补贴活动符合国省市县支持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文件,发放的补贴资金促进了汽车企业销量增长,提升了消费者获得感,消费带动率高。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购车补贴活动自行设定带动消费额、享受补贴人员满意度等细分指标,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评价结论
购车补贴活动开展效果好,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细则开展,2023年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和“幸福仁寿 暖心乐购”购新车补贴活动自评100分,“蜀里安逸 仁人乐购”驾享新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自评90分,扣分原因为在做测算时过于保守,导致消费带动率超过预期30%。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拨付周期较长;绩效目标设定时不够精准
六、改进建议
缩短补贴资金兑付时间,提升群众获得感;活动前充分考虑各类因素,尽量将绩效目标设置在合理区间。
仁寿县商务局2022年“红黑榜”激励政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2022年7月1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给眉山市2022年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激励政策资金300万元;2022年12月7日,眉山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下达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7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177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2〕96号)。
3.项目主要内容。
结合仁寿县区域位置布局优势,以仁寿县域内食品文化为特色,整合仁寿经开区食品生产企业资源,选址中央国际广场,计划总投资155万元,装修展厅面积约450㎡,主要建设“非遗”展销区、烘焙区、糕点售卖区、操作间、库房。
4.主管部门职能。
仁寿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仁寿县2022年“红黑榜”激励政策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并联合县财政局和县国资局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县国资局配合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和报送项目执行信息,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023年6月14日,县商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出《关于申报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开征集项目。截至2023年6月17日,仅有1个项目申报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在对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2023年6月20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组织专人及专家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支持范围。9月,县商务局牵头制定了《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县领导审签,9月28日,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完成审签程序。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
加快构建仁寿县“333”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本地特色产品品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创新提升服务供给,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带动力强的骨干服务业企业,为我县“转方式、调结构、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提供支撑,打造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服务品质更加优质,示范效应更加凸显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3.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主要包括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发展连锁经营、集采集配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务新场景的各类项目;商贸流通企业以线上线下等方式与本地工业、文化遗产、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的项目。
支持符合《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财〔2022〕64号)文件要求的本地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服务业重点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2〕96号),预算安排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7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管理细则》,仁寿县专项资金管理采用“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创新机制、高效科学”的原则,专项资金原则上重点支持本地的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实施 期限 |
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万元) |
推进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总投资 |
企业 自筹 |
省级资金补助 |
1 |
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 |
展厅面积约450㎡;主要建设“非遗”展销区、烘焙区、糕点售卖区、操作间、库房。 |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
155 |
85 |
70 |
四川仁寿经开区、县商务局 |
仁寿旌凯贸易有限公司 |
合计 |
|
|
155 |
85 |
70 |
|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整体建设目标是加快构建仁寿县“333”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本地特色产品品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创新提升服务供给,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带动力强的骨干服务业企业,为我县“转方式、调结构、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提供支撑,打造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服务品质更加优质,示范效应更加凸显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包括1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2个,包含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以及满意度指标。
具体区域绩效指标如下: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项目 管理 |
资金 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完成率 |
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 |
100% |
资金下达 |
资金下达情况 |
资金是否按进度下达到各个项目实施单位 |
100%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专款专用情况 |
100% |
管理制度 |
资金管理制度 健全性 |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健全 |
项目 管理 |
建设进度 |
项目投资计划 完成度 |
当期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
100% |
管理制度 |
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性 |
是否有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 |
健全 |
项目监管的 健全性 |
项目在申报、核查、评审、验收等环节是否严格监管 |
健全 |
绩效目标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 |
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 |
≥1 |
质量指标 |
市场流通水平 |
市场流通水平 |
得到提升 |
项目效益 |
经济指标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否明显 |
明显 |
社会效益 |
行业基础能力水平 |
促进行业基础能力提升水平 |
提升 |
满意 度指 标 |
公众满意 度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服务企业对服务的满意程度 |
≥90% |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项目自评采用内审法。具体步骤包括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县商务局牵头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及项目业主单位积极配合,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踏勘、座谈询问等方式开展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打分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科学,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预设问题包括以下:
(1)项目执行可能不规范、造成项目实施不及预期。
表现为项目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周期、建设内容等重大事项因市场重大变化、政府决策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应及时履行项目变更程序,如果项目因整改不及时、履行程序不规范和项目主管单位批复不及时,可能造成项目实施进度受阻,进而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进度可能不达预期。
表现为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与计划基本一致。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缓慢、设计变更、项目调整等原因,项目年度建设进度、项目年度投资和项目完成数量与计划不一致。
(3)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
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管理规范性以及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评价项目工程量和资金投入的完成情况;(3)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
(三)评价选点。
基于本地区资金分配情况,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全部子项目点位,即选点项目为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
(四)评价方法。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主要采用单位自评、实地勘察、座谈调研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组建绩效自评工作组,工作组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等人员组成。其中,县商务局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并向上汇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具体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以及现场勘查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分析。
2023年6月14日,县商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出《关于申报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开征集项目。截至2023年6月17日,仅有仁寿旌凯贸易有限公司的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1个项目申报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在对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2023年6月20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组织专人及专家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按照《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符合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支持范围。9月,县商务局牵头制定了《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报县领导审签,9月28日,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完成审签程序。
专项资金支持的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项目内容为装修展厅面积约450㎡,主要建设“非遗”展销区、烘焙区、糕点售卖区、操作间、库房,项目建设履行集团内部程序。项目经上级集团经营班子会议论证和领导批示,详见《仁寿县文林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班子(扩大)会议纪要》(第10期)、《仁寿县文林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启动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建设的请示》(仁文投〔2023〕41号)和《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收文处理笺》领导签批。
项目申报及企业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分析。
专项资金具体支持的项目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符合仁寿县委县政府关于当地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部署,项目立项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经充分论证,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3)资金投向分析。
本次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支持项目为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符合资金申报指南中“优先支持主体明确、基础扎实、成熟度高、运作规范、预期效果好、配套资金有落实、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市场流通体系项目要求,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符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职能职责,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范围。资金所支持项目均满足仁寿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相关行业发展相匹配。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资金支持项目未与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分析。
2023年9月,仁寿县商务局牵头制定的《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细则》经县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明确了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原则、项目的申报和调整程序、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2)分配管理分析。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在分配过程中采用项目法分配方式。在具体分配过程中,制定申报指南、在县政府官网发布征集项目的公告、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后草拟项目实施方案,征集相关部门意见,经县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实施。
仁寿县在资金分配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3)绩效监管分析。
2023年3月,县商务局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3〕21号)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同时,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对子项目的建设进度开展不定期督查,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项目建设进行过程监管,督促项目按时、按量开展投资建设。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分析。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15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完成实际投资158.8万元,投资完成率102.5%;省级资金已下达70万元,到位率100%;省级资金已拨付70万元,拨付率100%。
(2)资金使用分析。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177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2〕96号),按照《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管理细则》,项目完成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后,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联合项目责任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2024年4月,实地开展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月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70万元。
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情况良好,专项资金总体用于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设备设施采购安装等,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等情况。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分析。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文件,眉山市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12项,完成项为12项,目标完成率为10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项目 管理 |
资金 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完成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资金下达 |
资金下达情况 |
100% |
100% |
已完成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100% |
100% |
已完成 |
管理制度 |
资金管理制度 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已完成 |
项目 管理 |
建设进度 |
项目投资计划 完成度 |
100% |
100% |
已完成 |
管理制度 |
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已完成 |
项目监管的 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已完成 |
绩效目标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 |
≥1个 |
1个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市场流通水平 |
得到提升 |
得到提升 |
已完成 |
项目效益 |
经济指标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明显 |
明显 |
已完成 |
社会效益 |
行业基础能力水平 |
提升 |
提升 |
已完成 |
满意 度指 标 |
公众满意 度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90% |
100% |
已完成 |
(2)完成时效分析。
子项目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计划2023年12月完成建设,实际2023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4年3月投入运营。资金支持项目均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进度。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是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资金支持类型符合《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文件中“支持市场流通体系项目”。
2.成长性分析。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15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0万元,财政资金带动投资比重2.2倍。子项目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借助仁寿主城区较为成熟的商圈经营影响力,以及仁寿市民、来仁外商和不同消费群体的巨大消费市场,为仁寿本土及招商引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可利用空间和盈利机会,作为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显著促进了各类特产商品流通。
3.经济性分析。
基于专项资金支持的仁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产销售展厅项目内容为装修展厅面积约450㎡,主要建设“非遗”展销区、烘焙区、糕点售卖区、操作间、库房,故本次绩效自评从市场流通水平来评价,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截至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明显促进经济发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于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的支持项目类型,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带动资金投入和带动就业人数。该项目带动资金投入158.8万元,带动就业人数40人,均完成预算执行数。
四、评价结论
仁寿县2022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资金“红黑榜”激励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规划合理、制度完备,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进度基本符合预期,专项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暂无。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服务业提升年”,按照《眉山市2023年“服务业提升年”行动方案》(眉委办〔2023〕4号)工作部署,为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稳定器”作用,抓牢经济发展这一“最大变量”,推动仁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行动方案》,县商务局配套出台了《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期),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服务业主体壮大、产业发展及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
县商务局、县统计局负责指导符合条件的商贸单位、服务业企业升限入规;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收集、汇总政策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拨付补贴资金到具体的单位、企业;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服务业提升年相关工作,2023年5月8日,县商务局印发《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对支持主体壮大、促进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扩容等3个方面开展奖补,主要包括鼓励升限入规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支持政策;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按照《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服务业主体壮大、产业发展及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主要包括鼓励升限入规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支持政策。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强“12345”战略支撑,加快构建“333”现代服务业体系,打造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服务品质更加优质,示范效应更加凸显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2023年,确保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
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企业超过90户 |
≥90户 |
时效指标 |
时限 |
1年 |
质量指标 |
申报资料合格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7.5%以上。 |
≥7.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涉及奖补企业满意度 |
≥85%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 |
≤343.42万元 |
2024年6月,按照要求,县商务局牵头撰写《仁寿县商务局2023年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奖补资金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上传系统。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预设问题主要为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补贴资金的拨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
(三)评价选点。
基于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奖补项目,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县商务局直接拨付资金中的其中8个点位,主要包括主体壮大、促进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扩容等3个方面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连锁发展、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支持家政特色发展、支持服务业品牌建设和鼓励举办消费活动6条支持政策。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主要采用主管部门自评、实地勘察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部门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核对、整理汇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23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服务业提升年”,按照《眉山市2023年“服务业提升年”行动方案》(眉委办〔2023〕4号)工作部署,为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稳定器”作用,抓牢经济发展这一“最大变量”,推动仁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行动方案》,县商务局配套出台了《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期),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服务业主体壮大、产业发展及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
2.项目管理。基于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奖补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绩效管理按照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开展拨付、监管、绩效评价流程。
3.项目实施。
仁寿县本级财政当年预算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消费券资金)且政策奖补资金需优先统筹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奖补资金由财政拨付给县文广旅局,再由县文广旅局拨付给符合支持条件企业(单位)。2023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6项,完成项为6项,目标完成率为83.3%。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 |
完成情况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企业超过90户 |
≥90户 |
30户 |
未完成 |
时效指标 |
时限 |
1年 |
1年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申报资料合格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7.5%以上。 |
≥7.5% |
7.9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涉及奖补企业满意度 |
≥85% |
100%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 |
≤343.42万元 |
343.42万元 |
已完成 |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政策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执行过程中符合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资金拨付、监管、绩效评价合法合规。
2.成长性分析。
《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服务业提升年相关工作而制定,支持全县主体壮大、促进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扩容等3个方面,主要包括鼓励升限入规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支持政策,是对《仁寿县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期后的延续,推动全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经济性分析。
2023年,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单位)68户,打造消费新场景2个(其中两山一河成功申报省级消费新场景)。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基于《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奖补资金的支持类型,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2023年度全县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户数和2023年度全县服务业企业税收占全县税收的比重。2023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单位)超60户,实际完成68户;全县服务业企业税收占全县税收的比重超68%,实际完成70.09%;两个个性指标均完成预算执行数。
四、评价结论
《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支持政策》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该资金奖补项目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预算计划一致,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奖补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暂无。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政府电子消费券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2024年“服务 业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仁委办〔2024〕26号)文 件要求,通过延续发放政府消费券等刺激措施,营造良好消 费氛围,强力实施“五大攻坚”行动中“消费扩容攻坚行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按照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无需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活动覆盖商超、餐饮、家电等行业和重点商圈,以“小支付”带动“大消费”,推动 消费提质扩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由县财政出资,通过“云 闪付”APP,向市民投放总金额720万元电子消费券,项目完成后,实际使用662.64万元,剩余资金原路退回县财政。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政府电子消费券投放项目绩效目标表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企业参与户数 |
参与活动 的商家 |
≥200 户 |
质量指标 |
全年限上社消零增速 |
限上社消 零累计增 速 |
≥1% |
时效指标 |
开展活动时间 |
开展活动 天数 |
≥80 天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直接带动消费额 |
消费者使 用金额 |
≥3000 万 元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与企业满意度 |
活动商家 满意度 |
≥85%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实施控制额 |
成本控制 金额范围 |
≤720 万 |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 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 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预设问题主要为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补贴资金的拨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3)评价选点。选取8个抽样点位进行实地走访。(4)评价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主管部门自评、实地勘察、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5)评价组织。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其中,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商务局业务股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并联合审核具体补贴资金金额。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由县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开展此项目,草拟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分管副县长同意后,报县政府办, 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开展。
2.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绩效管理按照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 项制度、办法等开展拨付、监管、绩效评价流程。
3.项 目实施。实际使用资金662.64万元。
4.项 目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6项,完成项为6项, 目标完成率为10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企业参与户数 |
参与活动的商 家 |
≥200 户 |
254 户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全年限上社消零增 速 |
限上社消零累 计增速 |
≥1% |
6.8%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开展活动时间 |
开展活动天数 |
≥80 天 |
101 天 |
已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直接带动消费额 |
消费者使用金 额 |
≥3000 万 元 |
3200 万元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与企业满意度 |
活动商家满意 度 |
≥85% |
95%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实施控制 额 |
成本控制金 额范围 |
≤720 万 |
662.64 万 元 |
已完成 |
2024年1月—12月期间,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执行过程中符合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资金拨付、监管、绩效评价合法合规。
2.成长性分析。
消费券投放活动有利于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有效提振消费,有力带动社消零指标增长,同时有利于激励商贸单位积极升规入统。
3.经济性分析。
直接带动消费3200万元,间接拉动消费1.5亿元。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资金拨付及时性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拨付及时,对象满意度98%。
四、评价结论
2024年政府电子消费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该资金奖补项目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预算计划一致,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补贴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仁寿县商务局《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动天府长平文化水街项目建设,2023年8月,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眉州东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仁寿县万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二)签订《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协议”),对项目整体建设运营、项目内主体培育、促消费聚人气等三个方面进行奖励支持,支持政策期限为2023年1月—12月,支持政策资金总体不超过200万元。
县商务局、县统计局负责指导乙方培育项目范围内商贸单位、服务业企业升限入规,收集汇总乙方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对乙方提交的相关佐证资料进行联合审核。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该项目为加快推动天府长平文化水街项目建设,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按照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无需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和支持方向如下:
1.关于项目整体建设运营。乙方项目一期竣工,须加快招商运营,2023年12月底前入驻商户达50户以上,带动就业 500人以上,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二补贴60万元。
2.关于项目内主体培育。(1)乙方积极做好项目范围内限上商贸单位、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甲方按2023年实际培育入统的限上商贸单位、规上服务业企业数量,给予乙方二2万元/户的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2)乙方积极引入商场、超市等特色购物业态。2023年建成并开业大型商场或超市(不低于5000㎡)1个以上,带动就业300人以上,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补贴80万元。(3)乙方积极引入品牌企业,做好品牌培育。对引入省级、市级、县级餐饮“名店”,甲方分别给予乙方二10万元/个、6万元/个、4万元/个的一次性补贴;对引入世界500 强餐饮企业,甲方给予乙方二20万元/个的一次性补贴;对引入国家级、省级、市级“老字号”品牌,甲方分别给予乙方二30万元/个、20万元/个、5万元/个的一次性补贴。品牌培育支持资金年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
3.关于项目促消费聚人气方面。甲方将在举办重大会展、评选活动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举办地;乙方每季度开展大型活动1次以上,全年开展中小型促销活动10次以上,聚集消费人气,甲方按照乙方二开展活动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根据协议内容约定,县政府对项目整体建设运营、项目内主体培育、促消费聚人气等三个方面进行奖励支持,支持政策期限为2023年1月—12月,支持政策资金总体不超过2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目标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入驻商户数量 |
项目范围内入驻商户数量 |
≥50户 |
入驻的大型商场或超市数量 |
项目范围内入驻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不低于5000 ㎡)数量 |
≥1个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
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
=100%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带动就业人数 |
项目整体带动就业人数 |
≥500人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额 |
项目成本控制金额范围 |
≤200万元 |
满意 度指 标 |
公众满意 度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服务企业对服务的满意程度 |
≥85% |
2024年9月,按照要求,县商务局牵头撰写《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奖补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上传系统。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预设问题主要为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补贴资金的拨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
(三)评价选点。
基于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涉及补贴资金的全部点位,主要包括项目整体建设运营、项目内主体培育、促消费聚人气等三个方面。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主要采用主管部门自评、实地勘察、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等人员组成。其中,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县商务局业务股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业务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并联合审核具体补贴资金金额。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18年4月26日,县政府与四川眉州东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仁寿县万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二)签订了《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统称“原协议”),各方已经按照原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大部分义务,鉴于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投资大、收回投资周期长,且项目打造集“特色餐饮、公共休闲、文化展示、商业服务、生态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仁寿特色商业街区,建成后将推动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扩大仁寿消费,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对项目整体建设运营、项目内主体培育、促消费聚人气等三个方面进行奖励支持,支持政策期限为2023年1月—12月,支持政策资金总体不超过200万元。
原协议中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中约定:“(一)乙方须在仁寿县注册成立新公司,投资开发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新公司股东仅为乙方2家公司且由四川眉州东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牵头负责运营管理”,因乙方一在该项目的实际运营管理中未履行牵头负责运营管理的义务,且乙方二已经主动承担该义务,并已经实际履行营运管理的职责和义务。故,经协商一致将该条变更为:“(一)乙方须在仁寿县注册成立新公司,投资开发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乙方二牵头成立新公司,并负责运营管理该公司和整个项目”。乙方一自愿放弃本补充协议中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本补充协议中涉及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二独自享受和承担,与乙方一无关。协议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或相抵触之处,以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总之,协议约定的事项决策程序合理,符合规划论证,资金投向明确。
2.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绩效管理按照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开展拨付、监管、绩效评价流程。
3.项目实施。仁寿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200万元用于兑现协议中约定的补贴项目。2024年4月,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对乙方提交的资金申请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开展了现场核查,因引入的2家省级餐饮“名店”仅签约尚未正式开业,总计需在项目整体建设运营、项目内主体培育、项目促消费聚人气三个方面补贴给乙方172万元,2025年1月,补助资金拨付给乙方仁寿县万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6项,完成项为6项,目标完成率为10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绩效目标 |
项目产出 |
数量指标 |
入驻商户数量 |
≥50户 |
62户 |
已完成 |
入驻的大型商场或超市数量 |
≥1个 |
1个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带动就业人数 |
≥500人 |
576人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额 |
≤200万元 |
172万元 |
已完成 |
满意 度指 标 |
公众满意 度 |
服务企业满意度 |
≥85% |
100% |
已完成 |
2023年1月—12月期间,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执行过程中符合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资金拨付、监管、绩效评价合法合规。
2.成长性分析。
补贴资金项目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现项目名天府长平文化水街项目)以“仁”文化和“水”文化为核心,以仁为魂、借水生韵,深度融合黑龙滩文化和仁寿本土非遗文化,定位商业新中心、文旅新风向、人文新体验三大板块,聚力打造集“公共休闲、文化展示、商业服务、生态观光”于一体的仁寿首个山水文化特色商业旅游街区,项目整体成长空间较大。
3.经济性分析。
仁寿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计划总投资7.5亿元,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已于2022年投入运营,项目二期正在报批报建。目前,一期招商率超85%,入驻商家超90户,2024年总体年营业收入超过1.5亿元。项目范围内规模较大商家(年销售200万元以上)主要有京东电器、国贸超市、维斯影院、麦当劳、鼎盛KTV、长平天喜、香佰里火锅旗舰店、潮赞牛肉火锅等;项目二期主要以主题酒楼,宴会厅,休闲配套为主,已签约商家开元酒店、眉州东坡酒楼、傻儿稀饭等,经济效益良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于《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的支持类型,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2024年度项目区域内总客流量和投运后持续性投入资金金额。2024年,项目区域内全年总客流量超过200万人次;2024年,项目业主持续投入1000万元,搭建水舞台并采购游船,吸引人气促进消费;两个个性指标均完成预算执行数。
四、评价结论
《仁寿文化公园商业水街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该资金奖补项目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预算计划一致,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补贴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暂无。
仁寿县商务局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为落实省、市关于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本项目旨在通过奖补政策激励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优化外贸结构,增强县域经济外向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外贸企业引进、出口实绩奖励及配套服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文件。
3.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关于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了外贸公司的招引力度,按照企业年度外贸实际贡献量送县政府签批后拨付奖补资金。
4.主管部门职能。
仁寿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并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监督管理,同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项目申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项目执行信息,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
吸引优质外贸企业落户仁寿,推动全县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
2.项目支持方向。
新引进外贸企业的落户奖励;企业年度外贸实际贡献奖励(按出口额核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项目预算总额为62.43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拨款。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按照企业年度外贸实际贡献量送县政府签批后拨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分配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进出口总额(万元) |
奖补(万元) |
1 |
眉山彩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3941 |
9.05 |
2 |
眉山中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958 |
26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包括1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具体绩效指标如下: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贴企业个数 |
质量指标 |
进出口额 |
时效指标 |
补贴时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进出口额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获补贴对象满意度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额 |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项目自评采用内审法。具体步骤包括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县商务局牵头此次绩效自评工作,县财政局及申报企业积极配合,通过资料查阅、座谈询问等方式开展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打分,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5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科学,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管理规范性以及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项目资金的产出是否达标;(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3)评价项目的成本指标等实现情况。
(三)评价选点。
基于资金分配情况,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全部享受补助企业,即选点眉山彩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眉山中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四)评价方法。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主要采用单位自评、座谈调研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组建绩效自评工作组,工作组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等人员组成。其中,县商务局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并向上汇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业务股室负责具体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分析。
政策文件依据: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措施》及眉山市“外贸倍增计划”部署,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将招引优质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作为重要任务。
现实需求依据:仁寿县外贸基础薄弱,2022年进出口总额较少,亟须通过政策激励提升外向型经济贡献度。
(2)决策过程
立项审批程序:
方案制定:县商务局牵头起草《外贸企业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及申报流程,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报县政府同意。
因素法分配:对存量企业,按实际出口额(以海关数据为准)核定奖励;项目申报及企业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
(3)规划论证分析。
专项资金具体支持的项目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符合仁寿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仁寿外贸发展的重要部署,项目立项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经充分论证,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4)资金投向分析。
本次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符合资金申报指南中“优先支持主体明确、基础扎实、成熟度高、运作规范、预期效果好、配套资金有落实、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市场流通体系项目要求,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符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职能职责,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范围。资金所支持项目均满足仁寿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相关行业发展相匹配。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资金支持项目未与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仁寿县商务局牵头经县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明确了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原则、项目的申报和资金拨付程序、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1)分配管理分析。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资金在分配过程中采用项目法分配方式。经县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实施。
仁寿县在资金分配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分析。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计划补助资金62.43万元。已拨付35.05万元,拨付率56.15%。
(2)资金使用分析。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文件,资金拨付情况良好,专项资金总体用于企业日常运营等,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挤占等情况。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分析。
按照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6项,完成项为5项,目标完成率为83.3%。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获补贴企业个数 |
1 |
2 |
质量指标 |
进出口额 |
1 |
1.4 |
时效指标 |
补贴时间 |
1 |
未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进出口额 |
2 |
2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获补贴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额 |
62.43 |
35.05 |
(2)完成时效分析。
企业在2023年内完成预期进出口额,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是用于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资金支持类型《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批件139号)文件。
2.成长性分析。
按照省、市关于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了外贸公司的招引力度,全年共引进贸易公司2家,实现出口总额2081万美元,带动进出口实现2亿元。为仁寿县外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经济性分析。
基于专项资金支持的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涉及两家外贸企业,故本次绩效自评从进出口额及就业带动等方面来评价,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涉及的两家企业合计进出口总额超过1.4亿元人民币,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人,明显促进仁寿县外贸发展。
四、评价结论
仁寿县2023年外贸企业奖补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75分,评价等级“良”。
总体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完善,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规划合理、制度完备,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进度基本符合预期,专项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企业涉嫌税务问题,剩余款项暂未拨付。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县税务局对接,减少税务风险。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天府国际物流城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位于仁寿县大化镇龙门村,项目规划占地约800亩,概算总投资约48亿元,其中仓储物流项目用地约480亩、投资15亿元。主要规划建设包括仓储、配送、物流金融、保税监管、生活配套等功能的现代智慧物流产业新城,物流项目2022年竣工投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按照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无需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天府国际城物流城项目协议书》第一条第三款约定,天府物流城项目已审定规划的主体工程全面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县政府(甲方)拨付给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5600万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已拨付2000万元,需拨付剩余资金3600万元。按工作安排,分批次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年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绩效目标表
绩效指标 (90 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工率 |
项目建筑完工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工程完工时限 |
工程完工时限 |
≤1 年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运营两年后物流总产值 |
运营两年后物流总产值 |
≥32 亿元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8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成本控制额 |
项目实施成本控制额 |
=3600 万元 |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 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 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预设问题主要为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补贴资金的拨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是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3)评价选点。本次绩效自评选点为天府物流城园区。(4)评价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主管部门自评、实地勘察、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5)评价组织。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其中,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商务局业务股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并联合审核具体补贴资金金额。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2022年4月,仁寿军慧物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申请》。
2023年3月10日,我局向县政府常务会提交请示,申请拨付5600万元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局视财力情况分批解决。
2023年3月10日,县政府48次常务会议定:原则同意县商务局《关于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请示》。由县商务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023年3月16日,十四届县委常委第6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党组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会议经集体研究,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提请审议申请拨付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的请示》。由县政府党组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由张晓红、陈双成、梁永霞、伍秋军同志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负责,强化协同联动,加强资金监管及使用情况结果运用,全力确保问题解决。
2.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绩效管理按照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开展拨付、监管、绩效评价流程。
3.项目实施。2022年4月21日,县政府办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大化镇等单位对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查看书面资料和项目现场后一致认为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封顶,符合协议约定的资金拨付条件。分批次拨付3600万元。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6项,完成项为6项,项目目标完成率为10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 指标 (90 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完工率 |
项目建筑完工 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项目验收合格 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工程完工时限 |
工程完工时限 |
≤1年 |
1 年 |
已完成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运营两年后物流总 产值 |
运营两年后物 流总产值 |
≥32 亿元 |
35 亿元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 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80% |
90%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成本控制 额 |
项目实施成本 控制额 |
3600 万元 |
3600 万元 |
已完成 |
2024 年 1 月—12 月期间,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基础设施——建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验收。
该项目 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2022年 4月 21日,县政府办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大化镇等单位对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查看书面资料和项目现场后一致认为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封顶,符合协议约定的资金拨付条件。
2.功能实现
产业部分用地约 480 亩、投资 15 亿元,主要规划建设包括仓储、配送、物流金融、保税监管、生活配套等功能的现代智慧物流产业新城。 目前引进的华盛通达(新能源)、福田戴姆勒、华川仁、国贸超市配送中心等 18 户主要企业已投入使用,招商率约 75%、入驻率约 65%。
3. 后续维护
项目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对建筑物实现有效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资金拨付及时性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拨付及时,对象满意度98%。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天府国际物流城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 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该资金奖补项目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预算计划一致,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补贴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4年仁寿县商务局报表补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2024 年,全县在库规上服 务业企业 38 户、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企业 13 户、限上商贸 单位 265 户、限下抽样调查商贸单位 36 户,共计 352 户企业(个体), 已完成年度报数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 金补贴项目,按照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使用、管 理,无需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可提高报表人员工作 积极性和配合度,考核合格者均做到按时报表,保证数据质 量,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服务业、商贸业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服务业经济发展后劲。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进一步规范和 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仁委办发电〔2020〕7 号)文件要求,“对‘ 四上’企业、‘ 四下’抽样企业按月补助统计人员工作考核经费,每户企业每月 300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考核按季拨付。”2023年下半年和 2024年上半年,分两次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4 年报表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补助人数 |
实际发放 报表补助 人数 |
≥282 人 |
报表企业个数 |
实际报表 企业个数 |
≥282 户 |
质量指标 |
统计数据合格率 |
统计数据 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按时报送时效 |
每月 1-7 日 报数 |
≤7 天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1-12 月全县社消零增速 |
1-12 月全 县社消零 增速 |
0.9%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报表人员满意度 |
企业报表 人员满意 度 |
≥98%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控制额 |
项目实施 额 |
≤104.58 |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的评价目的具体包括以下:
1、判断项目实施基本程序执行情况,整体评价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管理等基本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评价项目产出目标达成情况,发现产出达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的差异,深入分析原因。
3、评价项目的效益性,项目实施是否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结合定性、定量分析,分解效益产生环节,评估项目的整体效益。
4、通过查找前述评价关键事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后续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此次绩效自评重点方向是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项目管理措施是否规范,资金到位是否及时以及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预设问题主要为项目效益可能不及预期。表现为受行业市场环境及地方区域性经济影响,企业经营或项目运行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与标准值差异较大。
2.评价重点。
针对此次绩效自评预设的问题以及前期梳理的情况,县商务局在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重点评价内容是项目效益的实现情况。具体评价重点:(1)评价补贴资金的拨付过程是否合法合规;(2)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等绩效实现情况。(3)评价选点。选取8个抽样点位进行实地走访。(4)评价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主管部门自评、实地勘察、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等多种方法开展绩效评价。(5)评价组织。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其中,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商务局业务股室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并联合审核具体补贴资金金额。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工作要求,县商务局会同县统计局对报表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33 户企业(个体)因停业等原因未完成报表,按停报月份相应核减补助金额。
2.项目管理。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绩效管理按照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开展拨付、监管、绩效评价流程。
3.项目实施。实际使用资金100.92万元。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绩效目标(三级指标)共涉及7项,完成项为7项, 目标完成率为10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补助人数 |
实际发放报表 补助人数 |
≥282 人 |
282 |
已完成 |
报表企业个数 |
实际报表企业 个数 |
≥282 户 |
282 |
已完成 |
质量指标 |
统计数据合格率 |
统计数据合格 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时效指标 |
按时报送时效 |
每月 1-7 日报数 |
≤7 天 |
7 |
已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1-12 月全县社消零 增速 |
1-12 月全县社 消零增速 |
0.9% |
3.9 |
已完成 |
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报表人员满意 度 |
企业报表人员 满意度 |
≥98% |
100 |
已完成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控制额 |
项目实施金额 |
≤104.58 |
100.92 |
已完成 |
2024 年1月—12月期间,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本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属性,本次绩效自评选择专用指标为产业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项目执行过程中符合县本级财政资金的各项制度、办法等,资金拨付、监管、绩效评价合法合规。
2.成长性分析。
项目提高了报表人员工作积极性和配合度,考核合格者均做到按时报表,保证数据质量,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服务业、商贸业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服务业经济发展后劲。
3.经济性分析。
2024 年社消零总额 184 亿元,累计增速 3.9%。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自评所设立的个性指标分别是资金拨付及时性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拨付及时,对象满意度98%。
四、评价结论
2024 年报表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体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优秀”。
总体上,该资金奖补项目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的情况,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预算计划一致,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的情况良好,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补贴资金的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