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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寿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3-11-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rsxzf/2023-000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发〔2023〕10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仁寿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仁寿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来川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眉山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3〕11号)要求,锚定建设高质量全国百强县奋斗目标,以全面“进城入圈”为总牵引,推动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制定以下任务清单。

一、提高智能气象监测能力

(一)优化观测站网布局,着力提高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实施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工程,合理布局地面气象观测设备和北斗通讯系统,动态更新升级区域气象观测站仪器装备,有效消除天气系统高影响区、气象灾害高发区、次生灾害易发区的观测盲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第一个逗号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限:2025年〕

(二)配置小型无人机、应急移动气象观测设备等先进的装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快建立社会气象观测体系,统一技术标准,推进气象设施共建共享和多部门协同观测。充分利用卫星、雷达、遥感等手段,提升多源资料融合实况分析能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30年〕

二、提高智能预报业务和气象信息化水平

(三)以数据为核心,加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警等精细化、高效化的监测预报服务。加强气象预报技术攻关,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技术本地化应用,增加灾害性天气、高影响天气预警提前量,完善快速滚动更新的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提升短中期预报预测水平。大力开展气象研究型业务,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气象业务服务中的应用,推进灾害性天气和气候异常机理研究与预报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高分辨率定量降水预报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完成时限:2030年)

(四)升级改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不断优化调整暴雨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预警信息发布闭环机制,完善发布和再传播机制,依托官方融媒体服务矩阵、网格管理员、减灾信息员等拓宽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和覆盖面,推动预警信息发布深度融入网络、广播、电视、短信等公共信息发布体系。依托“云+端”技术体制,加强观测、预报、服务互动,增强业务间的协同性、关联性和一致性。综合运用安全技术手段,建立气象网络安全主动防御系统,保障气象信息和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通信运营企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30年〕

三、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提升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

(五)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防范叫应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重大气象灾害“关、停、限”防御措施。强化与毗邻地区气象信息共享,完善气象灾害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成都都市圈气象协同保障能力。实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30年〕

(六)充分利用卫星、雷达、遥感手段,加强极端天气精密监测、精准预报和提前预警,实现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提前1—3小时预警,对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极端天气提前6—12小时预报预警。强化城市和中心场镇内涝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将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纳入各级综合应急演练科目,提高政府、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防控重大气象灾害风险的能力。按照气象防灾减灾需求,及时修订完善《仁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5年〕

(七)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大型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

四、强化气象科普宣传教育

(八)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气象科普社会化格局。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气象研学基地、气象科普场馆(所)布局与建设,不断丰富全民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素养获得方式,加强科普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范意识、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30年〕

五、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围绕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水稻制种、优质粮油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联盟。加强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气象条件研究,推动多部门协同会商、联合预警,深化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的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提升农业气象风险防范能力。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传播与响应体系,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5年〕

六、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行动

(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联动机制,优化人影地面作业点布局,开展人影标准化作业基地建设,增加烟炉等人影作业方式,常态化开展人影作业,强化人影作业队伍能力提升,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和作业指挥体系。为保障粮食生产、降低森林火险等级、黑龙滩水库增容、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等提供有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5年〕

(十一)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基地,“四川复杂地形下积层混合云增雨试验示范基地”项目毫米波测云雷达和激光云高仪建设。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加快现有装备迭代更新,推进新型装备列装,加强作业安全能力建设,丰富作业手段,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益,有效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完成时限:2025年)

七、加强保障和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气象专业人才引进,推动气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鼓励人才跨地区交流,加强气象高级技术职称人才培养,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5年)

(十三)认真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将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加强法治建设

(十四)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全面落实气象依法行政,依法开展防雷、升放气球等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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