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

图片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仁寿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
2013-11-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3-00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3-11-21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仁府函〔2013〕16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县林业局《关于送审〈仁寿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仁林〔2013〕109号)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3〕191号)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仁寿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仁寿”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仁寿生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明确森林资源保护和增长目标。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75533.4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75533.4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1646.0公顷;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211.0万立方米以上;2011—2020年地方一般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控制在329.1公顷以内,平均每年32.9公顷。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林地保护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林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类项目使用林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县林业局要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征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临时占用林地的回收和恢复监督工作。

五、严格执法保护。县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对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未批先占、不批乱占、批甲占乙、少批多占林地以及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