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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孝亲敬老楷模的通报 | ||||||||||||||||||
2018-10-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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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函〔2018〕250号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5周年。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规定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县委老干部局等10个先进单位、程啸经等10名先进个人和宋孟英等10名孝亲敬老楷模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孝亲敬老楷模谦虚谨慎、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全县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向先进学习,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孝亲敬老,为建设富强、美丽、开放、法治、和谐新仁寿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仁寿县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孝亲敬老楷模名单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 仁寿县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和孝亲敬老楷模名单 一、先进单位(10个) 县委老干部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大化镇人民政府 文宫镇人民政府 慈航镇人民政府 藕塘乡人民政府 珠嘉镇敬老院 二、先进个人(10名) 程啸经 县老协会长(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德全 县老体协主席(原县政协主席) 叶德明 县退协会长(原县委副书记) 吴光文 中共仁寿县方家镇委员会书记 刘 能 县民政局副局长、县老龄办主任 李 翔 中共仁寿县清水镇委员会书记 李庄林 县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周志军 禾加镇老年协会会长 谭启君 汪洋镇老年协会会长 蒲凤华 兆嘉乡敬老院常务副院长 三、孝亲敬老楷模(10名) 宋孟英 县医保中心办公室主任 陈小燕 仁寿县和家欢·怡康院院长 何祥明 龙正中学退休教师 彭淑英 文宫镇飞跃村2组村民 黄红云 合兴乡灯塔村4组村民 张小琴 新店乡书房村5组村民 全根方 城堰乡农丰村4组村民 汪泽君 藕塘乡豆缝村1组(退休职工) 李前对 禄加镇光辉社区3组村民 王桂琴 高家镇长江村6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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