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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建勇等三人“仁寿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 ||||||||||||||||||
2021-04-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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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发〔2021〕4号
为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周建勇、蒋保安、颜俊英“仁寿县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分别一次性颁发奖金10000元。 周建勇,男,汉族,现年47岁,仁寿县彰加镇铧炉村3组村民。2021年1月3日,彰加镇铧炉村3组罗碧容家房屋着火,周建勇将个人安危置于度外,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在屋顶扑火过程中摔落,摔伤造成了3处骨折和头部渗血。 蒋保安,男,汉族,现年55岁,仁寿县公安局龙正派出所洪峰警务室警务辅助人员;颜俊英,女,汉族,现年54岁,仁寿县龙正镇茨竹社区7组居民。2020年11月26日,眉山东坡区一位老人驾车不慎掉入龙正镇茨竹社区7组鱼塘。颜俊英、蒋保安不顾个人危险,多次入水救人,几经努力最终将老人成功救上岸。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周建勇、蒋保安、颜俊英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全县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为建设平安仁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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