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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2022-11-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bgs/2022-0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28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发〔2022〕15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仁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促进全县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眉府发〔202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等方面的综合价值。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3%,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2名,群众体育引领员7500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计划。

1.完善便民健身设施圈。全县达到1场(公共体育场)、1园(体育公园)、1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标准,乡镇(街道)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场地,健身中心及健身场地应充分利用已有的乡镇公园及闲置资源建设,不得违法新增用地。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健身设施配套政策,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健身场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推广复合型体育设施。编制体育公园建设方案,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4个以上,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利用废旧厂房、老旧商业设施、公园广场绿地、屋顶、高压走廊、高架桥下等闲置资源,通过租赁、协议出让等方式,灵活改建新建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引导休闲娱乐场所、健康养老设施、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等配套建设健身设施,打造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加强体育场地开放。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实现智慧化运行管理。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完善户外健身设施维护更新机制,探索向社会力量“打包”购买服务模式,确保长期有效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错时向社会开放。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实施赛事活动体系构建计划。

4.健全赛事活动体系。常年开展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大力发展健步走、太极拳、骑行、登山、徒步、武术、游泳、球类、棋类、桥牌、健身舞(体育舞蹈、广场舞、排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滑翔、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大力支持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承办大型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形成定期办赛机制。每四年举办1次全县运动会和1次职工运动会,每年举办5种以上不同类型、富有当地特色的赛事活动。县级部门(单位)每两年举办1次系统运动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职工健身赛事活动。乡镇(街道)每年举办2次赛事活动。村(社区)每年开展1次健身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培育赛事活动品牌。举办好“仁寿半程马拉松”“仁寿县篮球联赛”“仁寿县足球联赛”等品牌赛事,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支持各协会、体育企业举办全县性运动项目业余联赛。积极举办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等主题活动。到2025年,打造2个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实施全人群健身促进计划。

7.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加大在公共场所配备学龄前儿童专用运动设备力度。加强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深入推进“1127”工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2项体育运动专项技能,每所学校至少开展7个体育运动项目,选择1—3个项目作为学校体育特色发展,至少每周每班安排1课时开展特色项目教学。积极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积极组织校际体育联赛,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赛事体系,定期举办校级、县级学生运动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支持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每四年举办1次全县性老年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比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提高职工健身参与度。按职业类型制定健身指导方案。发挥领导干部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鼓励和支持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健身场地和器材。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和简易健身动作。倡导职工每天锻炼半小时,用健身填充“碎片时间”,促进职工健康,提升工作效率,做到工作健身两不误、两促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推动乡村体育振兴。培育成立各级农民体育协会,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多元化、普及广的体育健身服务。紧密结合农时农事农季、充分体现农耕农趣农味,创设和举办一批农民体育品牌赛事,积极组织参加农民工体育赛事。培育乡村振兴体育健身示范村、民俗体育特色村(社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保障残疾人健身权益。重视残疾人体育在超越缺陷、增强信心、促进康复、展示人类自强不屈精神等方面的综合价值。改善残疾人体育训练条件,推动平等参与,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依托四川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开展残疾人体育训练。支持举办自强健身周、残疾人运动会,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展示妇女体育风采。开展妇女健身骨干培训,让乐享运动、崇尚健身成为广大妇女的新风尚、新追求。展示妇女体育风采。推广广场舞、体育舞蹈、瑜伽等妇女喜爱的群众健身项目,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不断提升妇女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实施科学健身服务升级计划。

13.创新健身知识宣传形式。定期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和培训,开展科学健身“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社会组织)。创作投放体育公益广告,广泛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方法,不断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素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4.推动体卫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体质监测、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定期发布全县健身基础数据,开展全科医生、社区医生“运动促进健康”专项培训。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运动健康门诊,在体检中增设国民体质测试项目,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壮大健身指导队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力度,扩大队伍规模。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鼓励优秀运动员、体校教练、学校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健身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实施社会体育组织力量培育计划。

16.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体育总会建设,不断提升体育总会管理服务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体育综合体、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评定。加强和改进体育行业监管,推行综合全过程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7.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向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开放,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场地、经费、培训、教练、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支持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跑团、舞团、社区足球队、小区篮球队等市民身边的健身组织。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在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加大“体育贷”宣传推广,帮助体育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8.丰富健身服务供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公共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益性健身服务,增加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总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五龙山健身步道、天府茶灵谷山地运动公园、乡音梦粮谷实训中心等体育旅游基地和精品线路。创新“体育+”消费场景,激发群众健身消费活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引领计划。

19.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建立仁寿体育荣誉室,打造各项目“名人堂”。实施运动积分制度,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运动纪念品。开展健身故事征集,发掘一批本土运动明星、健身达人,讲好仁寿全民健身故事。邀请企业家、行业明星等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表彰支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发挥竞技体育带动作用。推动专业队训练设施、训练课向公众开放。招引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工作,建立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进社区制度,定期邀请体育明星参与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广。在竞技赛事中搭建群众比赛平台,让爱好者与专业运动员“同场竞技”。推广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时研究工作、推进项目、解决问题。建立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全民健身知识技能培训向基层第一线延伸,融入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完善支持政策。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全民健身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保障体育项目用地。在确保安全和不增加建筑面积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用地或废旧厂房、建筑屋顶等非体育用地建设体育设施。落实体育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

统筹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全民健身经费保障机制。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投入。综合利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商业贷款、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保障全民健身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消防等安全检查,体育场馆配置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定期开展急救培训。体育部门切实履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监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对体育经营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以体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功能,引导赛事活动安全、规范、有序举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身权益。〔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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