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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

仁寿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仁寿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15号;邮编:620500;联系电话:028-36790812)。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仁寿县公安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仁寿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了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波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信息审核、公开等日常工作。明确责任机构,落实任务到人,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建立了“三级审查”制度,从信息上报到部门负责人审查,再由政治处审查,最后由单位一把手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每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三)完善基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按照《要点》要求,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结合仁寿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努力打造群众了解公安业务开展情况、查询公安办事信息的平台。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仁寿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工作动态21条,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多种业务类型。全年发布微博1920条,推送微信164条,阅读点击量突破20万次,网民转发转载达到110次,涵盖政策宣传、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电信诈骗、办证办事便民服务等方面。通过各级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数量16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的相关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警务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少。目前根据群众的需要,对栏目版块、服务功能和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更新,对新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等没做到第一时间更新。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运用新媒体平台不够熟练。信息化时代来临的新形势下,传统方式已不能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在使用新媒体平台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并认真做好答复,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报送。结合群众需要,及时更新本部门发布的信息,进一步公开警务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要进行及时调整、更新,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平台的能力。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多借鉴先进地方、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努力掌握新型媒体平台使用,做到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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