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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的文件解读
2020-06-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9404/2020-979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3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关于印发《仁寿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仁寿县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入场流转交易办法》《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适度规模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构成和特点   

《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共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资源有偿、“五个不得”、适度规模经营、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和设施农用地备案五大原则。二是流转程序,依次为委托流转、信息发布、引进业主、资质审查、流转交易、订立合同、防范风险、本案领证、跟踪服务。   

三、《方案》的变化   

与原土地流转规程相比,《方案》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原规程是由土地流转中心自行草拟,用于与各乡镇土地流转公司内部沟通的一个较为简单的规程,未面向社会发布;《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是由县政府行文,针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其适用范围更广、可参考性更强、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是在“跟踪服务”中增加了推进产权评估、推进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建立健全金融扶持三项机制、规范出险处置等内容,并附提交评估、抵押相关申请资料及要求,为经营主体后续办理抵押贷款、申请金融扶持提供便利和政策支持,减少其后顾之忧,更好地发展农业产业。   

三是参照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模板,并对《农村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其中:对流转土地受让方逾期未交付或足额交付的土地流转金且催收未果的,自动终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土地流转公司在360天期限组织再流转,期限内再流转未果的,甲方自动收回委托的经营权,面积按照实际测量数据与流转合同数据之间的比例,同涨同缩。有效地规避土地流转烂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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