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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解读《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
2024-01-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1/2024-00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仁寿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关于印发《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13年,仁寿县政府出台《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13〕39号),2018年出台《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18〕3号),2020年出台《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20〕17号),2021年出台《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21〕53号)。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随意变更、节省政府资金,保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解决新形势下我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需再次明确各方职能职责,严格新增(变更)工程程序,细化责任追究。原《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21〕53号)亟需修订。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严禁随意新增(变更)工程,节省政府资金,保护国家利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6章19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办法目的、适用范围及新增工程、新增工程造价的解释说明,提出审核的原则和依据。

(二)新增(变更)工程管理。明确项目核实组、项目业主的职能职责定位及其对新增(变更)工程的管理方式以及不平衡报价专项论证方法。

(三)新增(变更)工程认定。明确工程建设出现新增(变更)投资时,根据新增(变更)累计金额划分的认定权限及程序。

(四)新增(变更)工程处置。明确新增(变更)工程责任划分及计价方式、资金结算、超概算调整等处置方式。

(五)责任追究。明确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责任单位、工程参与单位、项目业主和代建单位,在项目审查、前期工作阶段及造成工程变更、新增投资时应承担的责任。

(六)附则。明确办法有效期。

四、核心条款解读

(一)总则中明确了适用范围。一是明确项目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及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新增(变更)工程按本办法进行管理,如有修订则按最新版执行”。二是明确招标清单漏项错量不纳入本办法管理,按招标清单漏项错量认定及办理程序执行。

(二)工程管理中明确了核实部门和不平衡报价专项论证。一是明确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项目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人员组成新增(变更)工程项目核实组负责核实。二是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应先行召集勘察、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责任主体参与现场查勘、认定等工作。项目业主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可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家组或机构参与认定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工程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三是新增加了业主需要开展不平衡报价专项论证的情形,即“为实现投资目标、保证整体功能、满足合理需求进行设计优化导致新增(变更)时,业主须对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超15%且其综合单价变化超15%的新增(变更)工程进行不平衡报价专项论证。新增(变更)工程开展财评和审计时须同时提交不平衡报价专项论证。当新增(变更)工程存在因不平衡报价导致业主利益受损时,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新增(变更),在计价时,对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超15%且综合单价投标价较招标控制价变化超15%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报价浮动率(以下简称分项下浮率)高于施工单位报价浮动率(以下简称综合下浮率),该分部分项工程量减少超过15%的部分在进行造价扣减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综合下浮率下浮计价;分项下浮率低于综合下浮率,对该分部分项工程量增量超过15%的部分,其综合单价应采用综合下浮率下浮计价(详见附件5),因此影响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则相应调整。项目业主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此项。”

(三)工程认定中明确认定权限和流程。原《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仁府办发〔2021〕53号)中在申报新增(变更)工程时,累计申报新增工程造价为不含品迭,修订后,按品迭后新增工程造价进行。项目业主自行认定的权限内,新增加“项目业主单位集体决策”的要求。项目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的分管县领导(以下简称分管县领导)审定的情形,新增加“涉及项目多个县领导分管的情形,以会议纪要、签批件等书面资料为决策依据”。在处理特殊情况时候,新增加“新增(变更)工程中属于必须及时处理的应急、排险类工程项目,经项目核实组参与初步认定,再由分管县领导审定并书面同意后,可先行实施,再完善相关程序”。新增加分标段实施情况的处理方法,即“项目分标段实施时,每个标段单独确定认定权限和流程,不受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标段影响”

(四)工程处置明确业主、财评中心等对新增(变更)工程的跟进办法。修订后新增加“新增(变更)工程开展财评工作时,业主须同时提交《施工补充合同》及法律顾问出具的《施工补充合同》审查意见”。

(五)责任追究加强问责和处罚。明确了严肃追究工程参与单位的责任。“业主在编制勘察、测绘、设计、造价、监理招标(采购)文件以及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勘察、测绘、设计、造价、监理等单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新增(变更)投资,给业主造成较大损失的,由项目业主负责依法追讨责任单位应承担的损失,同时将情况上报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由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处理”。

(六)附则明确了效力和适用。明确办法自2024年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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