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

图片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解读《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2023-0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4/2023-00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1-12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相关链接: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人体健康,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时限、区域。为落实好《通告》精神,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消除重污染天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相关要求,特印发《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二、主要依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污染管控工作建议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89号)等文件要求,眉山市仁寿县全域纳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当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

三、主要内容

(一)禁限放区域及时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县27个乡镇(街道)全域为禁燃禁放区,自2023年1月15日零时(腊月二十四)至2023年2月6日零时(正月十六)止。

(二)违法违规处罚法律条款。凡违反《通告》相关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三)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燃禁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

四、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