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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仁寿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2025-12-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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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第十九届政府第135次会议审议通过《仁寿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现将相关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仁寿县财政局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仁寿县商务局 仁寿县市场监管局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仁寿金融监管支局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仁寿营业管理部 2025年12月17日
仁寿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眉山市住建局等9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好房子”规划建设 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总体要求,及时优化《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政策文件,制定完善“好房子”规划建设标准,加快提升“好房子”供给比例。到2028年,全县高品质改善型“好房子”供给比例提升至70%以上。(责任单位:县规自局、县住建局。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盘活存量土地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用地按照出让合同确定的规划条件,依据最新版《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优化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责任单位:县规自局、县住建局) 三、支持纳入房源库 根据企业新购地、新开工、在建在售规模及新增投资贡献度等,按照相应比例将房地产项目经批准预售的房源统一纳入商品房房源库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自局、县财政局、县征补中心) 四、融合营销与信用支持 建设一站式服务房产超市,打通线上线下融合营销渠道,满足消费者便利掌握房产实时资讯的需求。房地产企业年度市外营销商品房面积占比超过50%的,信用加分5分,或者年度市外营销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1万、3万、5万平方米的,分别给予信用加分3分、5分、8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五、给予奖补支持 (一)支持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企业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按照市场化方式自主收购旧房、销售新房。鼓励开发企业制定“以旧换新”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自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给予团购优惠。鼓励开发企业制定团购优惠政策,携优质房源走进企业、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单位开展团购营销活动,以实际优惠让利于民。凡一次性团购3套及以上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在原网签备案条件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总价款3%的优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单位) (三)实施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激励。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的(政策性安置除外),给予二孩家庭每套住房1万元财政激励,给予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住房2万元财政激励,购买车位的家庭统一按2000元/个给予财政激励。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车位时参考上述财政激励标准给予购房人优惠。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以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准,购房时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财政激励以家庭为单位,一套住房、一个车位只能享受一次财政激励。财政激励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激励发放后,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前撤销网签的应及时退还财政激励资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四)派发新春购房红包。组织开展仁寿县2026新春购房节活动,并由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于2026年4月17日派发红包。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资格后,方可参与抽取新春购房红包,红包最高金额为10万元,新春购房红包抽完即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公证处) (五)发放购房礼包。县房地产业协会指导开发企业、各商协会组织好线上线下购房礼包的宣传和发放,鼓励汽车、家居、家电、餐饮等行业积极参与购房礼包的发放。购房礼包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县房地产业协会、相关(商)协会、相关房地产企业) (六)支持人才购房。继续按照《仁寿县优秀人才激励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支持并发放购房补助,补助标准和兑现程序按《办法》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六、大力实施“房票”安置 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大力实施房票安置。(责任单位:县征补中心、县规自局、县财政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七、加大金融服务支持 (一)积极支持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不断优化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支持房地产企业“白名单”融资保障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做好项目融资和按揭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眉山市分行仁寿营业管理部、仁寿金融监管支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相关金融单位) (二)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6000元,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7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达91万元。支持缴存人川渝异地互认互贷互提,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川渝地区购房贷款本息。(责任单位: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寿管理部、县卫健局) 八、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督促开发企业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价格申报制度,指导企业合理定价保持新建商品房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强化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与服务,保障项目如期建设交付,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规自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眉山市分行仁寿营业管理部、仁寿金融监管支局、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仁寿管理部)。 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仁寿县(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本措施中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时间要求执行。国、省、市相关政策与本措施规定一致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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