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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
2016-02-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6-000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6-02-19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仁府办发〔2015〕5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推进方案

2015年7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发文明确启动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建设。为快速优质推进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建设,切实解决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建设“绿色水库”为主线,以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功能修复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控源减污,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强力推进水源保护设施建设,加大污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水源地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在2018年全面建成国家良好型湖泊。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水质保护规划。按照“国家良好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对接天府新区协调管控区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黑龙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饮用水源安全与环保优先原则,加快完善《黑龙滩风景区总体规划》、《黑龙滩镇域规划》、《黑龙滩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场镇污水管网建设规划》、《保护区内企业、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排污整治改造规划》,此项工作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适度开发利用原则,编制《黑龙滩水库取水利用方案》,此项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扎实开展黑龙滩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系统健康状态、生态服务功能和调控管理措施等年度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工作,提供及时、精准的决策依据,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 

(二)严格执行保护要求。强化规划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违反规划从事一切开发建设等影响水质保护的行为,全面清理、分类施策、逐步整改现有违规违章建筑和老化陈旧排污设施,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此项工作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严格项目管理,严禁在保护区内和东风渠仁寿段沿线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源的项目;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水源保护以外的任何项目,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及库区周边现有排污口,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一律予以关闭清退或搬迁拆除,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黑龙滩灌区管理处配合落实,其中一级保护区内农户搬迁和拆除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排污项目搬迁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陆域和岛屿退耕还林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加快推进市第一取水口、市第二取水口和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东风渠入库水质在线应急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配合,确保在2017年全面建成。强力推进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加快黑龙滩环库生态湿地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双燕子、光相、杨家湾、观音滩一期、观音滩二期、长岛、板场沟、邱家堰等8个生态湿地和东风渠河道两侧、湖滨生态带、水库生态涵养林、水土流失治理、入库口底泥疏浚等项目建设,此项工作由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在2017年底前全面建成投用。 

(三)强力推进综合防治。 

1.强化源水污染治理。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与成都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上下游联动机制,强化源水水质监测和衔接沟通,禁止沿线企业、规模养殖户和场镇生活等废水超标或直接排入东风渠,保障源水水质。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和视高镇、兴盛镇、里仁乡、清水镇等配合落实。二是强化东风渠拦污闸的营运管理,及时清掏、有效处理固废物,防止上游垃圾进入库区,禁止固废垃圾在水中自然腐烂。此项工作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三是加强县境内沿线乡镇的监管力度,严禁生活生产污水和固废物向东风渠、库区直排;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对东风渠沿线的居民聚居区逐步推进生态移民,压缩杨柳社区居民数量,力争2年内完成杨柳场镇学校、医院等5个事业单位约2000人的搬迁,5年内完成杨柳场镇800余居民搬迁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水质污染源。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视高镇、清水镇、里仁乡、黑龙滩镇、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眉山天府花海观光农业园区管委会等具体落实。四是积极争取将东风渠东风桥断面水质纳入环境保护厅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管理范围,实行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确保东风渠入境断面水质达标。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2.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引导准保护区内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一律禁止使用高残高毒农药,严控农用化学品污染。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视高镇、清水镇、兴盛镇、黑龙滩镇、里仁乡等具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仁府发〔2011〕13号)要求,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全面清理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户,逐步搬迁或关闭取缔;严格执行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畜禽尸体乱扔乱弃,防止造成水体污染。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牵头,视高镇、清水镇、黑龙滩镇、兴盛镇、里仁乡等具体落实。三是加快库区周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库岸线100米范围内的陆域和岛屿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取缔消落带近万亩农作物耕作和焚烧秸秆等固废物,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牵头,视高镇、清水镇、黑龙滩镇、里仁乡、兴盛镇等具体落实。四是加强库区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向库区投放化肥、粪便和饲料等。此项工作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 

3.强化污染深度治理。一是积极争取雨污管网、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治污能力,重点抓好视高镇、清水镇、黑龙滩场镇、大坝片区、青龙嘴集聚地、光明社区、杨柳社区、五里桥集聚点、分水集聚点、高店集聚点、渡槽集聚点、四海社区、光相社区等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和库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及水库上游区域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在2017年全面建成,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牵头,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和清水镇、视高镇等具体负责。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重点抓好视高和黑龙滩污水处理厂、杨柳生态湿地的使用管理,确保高效处理污水,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负责。三是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填埋等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运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等固废物,防止固废物被雨水冲入库区;及时打捞、清运水库水面、岛屿、库岸线漂浮物等各类垃圾,集中规范处理。此项工作由县治理办牵头,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视高镇、清水镇、黑龙滩镇等具体落实。 

4.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凡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理、坚决逗硬。一是严禁在库区范围内非法从事林木砍伐、开山炸石和开垦烧荒等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防止水土流失。此项工作由视高镇、清水镇、里仁乡、黑龙滩镇、兴盛镇等负责。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垂钓活动和旅游观光,严控垂钓人数,严禁垂钓人员和游客携带有毒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禁止药物毒鱼和炸鱼行为,禁止乱扔果皮、烟盒和食品袋等;严控游船数量,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型船舶,所有船舶必须安装油水分离器,坚决取缔非法船只。此项工作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负责。三是严禁库区餐馆、居民向保护区直排生产生活的废水废物。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四是严禁新建、改建或扩建印染、化工、制革、电镀、土焦、造纸及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五是规范设置禁行标识标牌,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船舶通行。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治理办和黑龙滩镇、清水镇、视高镇、里仁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黑龙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原则上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环境质量定期分析制度。县环保局每月底对东风渠入境断面水质和入库断面水质进行抽样检测,若入库断面水质超标且高于入境断面水质,则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实行饮用水源管理和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追责。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理想的,责任单位年终环保考核专项分为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三是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机制,着力提高预警预测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每季度对水质指标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分析,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四是健全资金投入和项目扶持政策。将饮用水源保护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重点支持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营、退耕还林、畜禽养殖搬迁和生态移民等项目。 

(三)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多渠道、多形式”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增强居民和市民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形成人人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仁寿县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仁寿县黑龙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彪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明宇 县委常委 

骆三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陈  林 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 

肖伟胜 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处长 

张自学 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唐学刚 黑龙滩风景区纪工委书记、黑龙滩镇党委书记 

成  员:陈德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林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管办主任 

张  瑜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志坚 县发改局局长 

卢爱国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  斌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茂良 县住建局局长 

杨  毅 县规划局局长 

陈建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文忠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彭德忠 县环保局局长  

苏海清 县水务局局长 

李  静 县农业局局长 

舒乾渊 县林业局局长 

魏泽安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吕正杰 县治理办主任 

吴少云 县环保局副局长、黑龙滩分局局长  

吴晓刚 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王  鑫 视高镇党委副书记 

辜小洪 黑龙滩镇镇长 

曹雪峰 清水镇镇长  

陈三军 兴盛镇镇长  

李汐涛 里仁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由唐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彭德忠、吴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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