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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暨初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9400/2021-1137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2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办函〔2021〕22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暨初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三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普通高校招生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6月7日—8日,全县参考人数7988人,设仁寿一中南校区、仁寿一中北校区及仁寿二职中三个考点,268个考场(其中:仁寿一中南校区30个、仁寿一中北校区80个、仁寿二职中158个)。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14日,全县参考人数8244人,设仁寿一中北校区及仁寿二职中两个分考点,275个考场(其中:仁寿一中北校区107个、仁寿二职中168个)。   

(三)初二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时间2021年6月15日,全县参考人数9947人,设仁寿一中北校区、仁寿二职中及城北小学三个分考点,332个考场(其中:仁寿一中北校区112个、仁寿二职中182个、城北小学38个)。   

每个考点、分考点均按要求设置备用考场、发热考场。   

二、压实工作职责   

为确保我县“三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统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统考工作的领导。同时,各涉及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分别制定保障“三考”工作专项方案,并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履职和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委保密机要局。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涉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考试环节的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组考工作中发生的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三)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协调相关部门保障通讯、用电畅通。做好考点及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屏蔽、阻断、追踪、定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加强对组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政治思想、安全、诚信及遵纪守法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进行清理整顿。负责监督组考工作人员执行考风、考纪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快速处理危害考试安全事件。负责参考学校考生安全。   

(五)县公安局。配合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高考报名考生户籍审查。配合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保工作,防止考题泄密、试(答)卷丢失、被盗等案件发生。维护考点、食宿点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工作。牵头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清除各类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涉案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替考作弊、销售作弊器材的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考违法行为。   

(六)县财政局。负责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暨初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经费保障。   

(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考点、食宿点及周边地质灾害的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   

(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考点、食宿点环境综合治理,保证考试期间考点、食宿点周边建筑单位停止施工作业,为考生营造良好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安全舒适参考。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运送考生车辆的安排调度、驾驶员资格审查、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通行路线确定、车辆安全。负责运送过程中考生安全,保障考生按时、安全赴考和返回。   

(十)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负责考点、食宿点周边环境噪音监督管理,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十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对考点、食宿点周边KTV、酒吧、网吧、影院、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   

(十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组织、督查防疫、医院等部门做好高考体检工作。考试期间,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安排救护车进驻考点,为考生及组考工作人员提供应急医疗保障,及时处置突发医疗事件。   

(十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考点、食宿点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整改。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考点、食宿点消防安全工作,在考试期间派出消防车,加强对考点巡逻巡防。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考点、食宿点周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考点、食宿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集中用餐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管。对考点及食宿点周边饮品店、食品店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食品安全。加强考点周边门市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对制销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十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中对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军人子女资格审查工作。   

(十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进行整治。清除考点、食宿点周边街面摊点、广场舞等产生的噪音,清理整顿各类聚集宣传、散发广告等行为,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十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十八)县气象局。负责考试期间天气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信息。   

(十九)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体检、政审、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负责试卷保密,考点、考场选定,组考工作人员选聘、培训和组考工作。负责标准化考场巡查系统维护、管理和与上级巡查系统互联互通,做好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录像、录音及备份。协同有关部门查处组考中发生的违反考试纪律的事件。指导各学校做好考生档案的组建、保管和寄送工作。   

(二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考点学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布置考场、设立发热考场及做好考点、考场的消毒等工作。对考生、组考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   

(二十一)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国家教育考试期间考试指挥中心、试卷保密室、考点、考生食宿点的电力,派驻人员做好考点电力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志愿填报期间对各报名点提供电力保障,确保考生如期填报高考、中考志愿。   

(二十二)邮政集团仁寿分公司。负责高效、准确投递考生档案、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二十三)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负责保障国家教育考试期间标准化考场指挥系统的网络带宽,确保系统数据快速、清晰上传。保障志愿填报期间各报名点网络带宽,加大对志愿填报服务器的监控,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监测网络涉考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和依法处置违法网站。   

(二十四)县供排水公司。负责保障考点、食宿点供水和用水安全。   

(二十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学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学校、考点周边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全工作   

(一)强化防疫安全。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设置考点、布置考场,做好考试期间消毒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高考期间卫生防疫、医疗卫生和救治保障,加大考点及周边场所卫生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考生健康防护和心理疏导,科学精准落实好卫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确保高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考生安全。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实做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是保障考生交通运输安全。科学统筹安排好运生车辆,加强运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运生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投保手续齐全,驾驶员技术精良,签订运生安全责任书。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制发“普通高校招生统考专用车”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专用车”标志。二是落实食宿安全检查。提前对考点、食宿点的饮食、降温防暑、用水、用电、用房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及时整改。考生就餐点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在考试期间,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占用城区已确定为考生食宿点的地方用于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切实按各自职责做好考生安全及服务工作。三是确保考点周边环境安全。加大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严厉打击非法摆摊设点、社会闲散人员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强化试卷安全。县委保密机要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教育考试中心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答卷的交接、运送和保管等环节。一是领运。严格执行试卷领取、交接办理,清点、分发试卷场地电子监控全程录像。所有领卷工作人员和车辆符合保密要求,领卷后立即出发,中途不停留。运达后,在保密工作人员的监控下,核对科目、数量和密封情况,无误后存入经公安、保密等部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二是保管。保密室必须达到“四防、三铁、四装置”要求。试卷存放期间,由4名以上工作人员(含2名公安人员)24小时值守,并作书面详细的值班日志。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必须履行签字交接手续。试卷由专用车接送,且有着装、持械的公安人员全程护送。   

四、净化考试环境   

(一)开展专项整治,净化考场外环境。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除各类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舞弊器材以及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深入社区广泛宣传教育,清除影响考生休息的噪音。   

(二)开展教育培训,净化考场内环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特别是有关考务改进措施落实和防作弊技能的培训,完成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务人员工作责任书签订工作。集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全面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试有关规则,通报典型案例,切实引导每名考务人员和考生牢树法纪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违规违纪零容忍。县政府督查室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对违规违纪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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