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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仁寿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9400/2021-1114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4-1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府办函〔2021〕15号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仁寿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仁寿县餐厨垃圾收转运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餐厨垃圾处置,杜绝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私自乱排,切实保障人民群体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仁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加强县城区(文林、普宁、怀仁街道)和汪洋镇、文宫镇、富加镇、黑龙滩镇、大化镇范围内各餐饮场所管理,做好餐厨垃圾的收集和转运,严厉打击违规处置餐厨垃圾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和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收集、转运和处置单位职责。仁寿鑫龙水务公司是上述区域内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的实施主体。   

1.仁寿鑫龙水务公司要迅速制定《仁寿县餐厨垃圾收转运时间、线路及要求》,于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2.建立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来源、数量、去向、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应收尽收。仁寿鑫龙水务公司要加强员工培训,树立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主动服务,确保100%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协议,确保100%餐厨垃圾收集到位。   

4.高效收运。仁寿鑫龙水务公司要进一步做深做细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优化收集线路,提高收集效率,实现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收运,保证收运时间不浪费、运输路线不迂回,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5.制定预案。仁寿鑫龙水务公司要加快制定《餐厨垃圾收转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妥善处理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过程中垃圾洒漏、收转运车辆突发故障、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确保餐厨垃圾收转运工作平稳有序。   

(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原则,文林街道、普宁街道、怀仁街道、汪洋镇、文宫镇、富加镇、黑龙滩镇、大化镇对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负总责。负责辖区餐饮单位日常巡查,接受群众对餐厨垃圾私排乱放行为的举报;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情况,参与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三)县级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作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监督仁寿鑫龙水务公司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情况;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的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数字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报送信息,增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通报、解决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格监督管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建立餐饮服务单位不良记录档案,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遵守餐厨垃圾管理法规;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时,应当告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固液分离,而应交由收转运企业统一收转运;负责督促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并要求其提供与鑫龙水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活动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及餐厨垃圾的食品安全事故;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转运和处置联合执法行动。   

仁寿生态环境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厨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转运和处置联合执法行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会同乡镇(街道)参与对重点餐饮单位日常巡查,接受群众关于餐厨不合规处置情况的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肥料及使用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禽畜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转运和处置联合执法行动。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垃圾制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餐厨垃圾收转运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参与打击餐厨垃圾非法收转运和处置联合执法行动。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教体局:分别负责配合仁寿鑫龙水务公司做好各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餐厨垃圾收转运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20日)。   

1.县住建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仁寿城区餐厨垃圾规范处置的公告,通过“大美仁寿”APP、仁寿广播电视台和餐饮商会发布。   

2.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住建局和联合执法队伍参与,组织辖区内餐饮单位召开大会,进行全面宣传和动员,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3.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教体局负责,分别做好机关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试运行阶段(4月20日—25日)。   

由仁寿鑫龙水务公司负责,做好试运行阶段收转运相关工作。   

1.与各餐饮单位签订收转运合同。   

2.将配置有射频芯片的垃圾处理桶按前期预计需求量配发至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3.保障收转运车辆、收转运处置数字化系统、工作人员、处置设备和场地等软硬件配置均能正常运转。   

4.会同县级相关部门优化收转运流程。   

(三)正式运行阶段(4月26日起)。   

全面启动收转运处置,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进行督查,对拒不遵守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制度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并通过仁寿广播电视台、“大美仁寿”APP等多渠道曝光。   

(四)开展联合执法(5月—7月)。   

1.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餐厨垃圾油水分离、乱排乱放、非法收转运处置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活动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及餐厨垃圾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保障餐厨垃圾管理顺利实施。   

2.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派3名业务骨干,成立三支联合执法队伍。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联合执法人员信息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吕勇,联系电话:13990******),人员同时到位。   

3.分片区执法,一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文林、富加、汪洋片区;二队: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怀仁、大化、文宫片区;三队: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普宁街道、黑龙滩片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仁寿县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总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仁寿鑫龙水务公司具体负责,上述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全力开展工作,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住建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召集上述各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处置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县住建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形成工作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餐厨垃圾非法处置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查问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举措、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推进滞后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将一律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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