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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粮食局关于《四川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公告 | ||||||||||||||||||
2018-10-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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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范粮食流通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现将《四川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附件:四川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仁寿县粮食局 2018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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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14.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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