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运长医院
2025年1月16日,仁寿运长医院未按规定实施首诊负责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第一、十五、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30000元
20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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