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9月至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2016-01-07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9月至12月我局对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36293786 传真:028-36293786 通讯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城北新区仁寿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股 邮编:620500 2015年9月至1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附件【2环评批复公示.zip】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