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

图片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北斗地震前兆台工程项目立项批复
2018-07-3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78227518X/2018-00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7-31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科技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北斗地震前兆台项目立项的请示》(仁科函〔2018〕3号)及四川省地震局地震监测中心编制的《仁寿县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初步设计方案》收悉,根据《眉山市各县(区)地震前兆台站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眉抗震发〔2017〕号)县领导签批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仁寿县北斗地震前兆台工程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北斗地震前兆台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11421-73-01-292765  

三、项目地址:北斗镇洞湾村1组。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业主:仁寿县科技局,负责人:郭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0.0171公顷,建设地震前兆台1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项目比选及有关事项  

(一)招标方式:工程施工固定价比选。  

(二)比选组织形式:该项目符合比选条件后,由你单位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比选事宜,相关监督部门到场监督。比选备案材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逐项报我局备案。比选严格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三)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但达到比选标准的,应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应严格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若在比选限额以下的应按照(仁公管办〔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