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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家镇安全村、花园社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2018-05-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78227518X/2018-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5-29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高家镇安全村、花园社区2017年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高家镇: 

你镇关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仁府定字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家镇安全村、花园社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018-511421-93-01-265975。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高家镇安全村、花园社区。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项目责任人:魏建军。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渠道整治:安全村渠道整治342米。 

(二)道路加宽:花园社区道路加宽486米。 

(三)道路堡坎:花园社区高战路秋家堰126米,高3米,边坡比0.3。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5.2914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90天。 

八、项目比选及有关事项 

(一)招标方式:固定价比选。 

(二)比选组织形式:该项目符合比选条件后,由你单位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比选事宜,相关监督部门到场监督。比选备案材料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逐项报我局备案。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九、环境保护和节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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