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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批复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1/2023-00044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仁寿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仁发改〔2023〕185号


仁寿县总工会:

你单位关于《仁寿县工人文化宫项目立项请示》(仁工发〔2023〕20号)和四川中衡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编制的《仁寿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11-511421-04-01-535954

三、项目建设地址

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与园区中路交叉口处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总工会

项目负责人:杜健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1551.84平方米,约17.3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1681.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采展示厅、法律援助大厅、职工服务大厅、职工书屋、运动馆、健身馆、多功能培训中心(舞蹈室、声乐室、技能培训室)、心理咨询室、会议室、设备用房、办公及业务用房。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4991.8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25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招标核准初步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3、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应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

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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