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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2020年度实施方案
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85/2021-111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0-12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3号)、《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我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目标任务村庄为18个,“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为400万元。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重点保障球溪河流域的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重点镇、重点村,在前期摸排调查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判分析,选取文宫镇永革村等18个符合申报条件、前期工作成熟的村(社区)作为我县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目标任务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分配使用2020年“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18个村,户籍人口77515人,常住人口47215人、13934户,分别为文宫镇的永革村、李家沟村、勇跃村、岔河村、石家社区、韩家村,大化镇的龙门村、松林村、英雄村、正义村、华兴社区,珠嘉镇的棚村村、三溪社区,虞丞乡的丞相村、冒水村、柏柳村、同意村、乐群村。  

二、整治村前期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补贴、居民自筹的方式实施“厕污共治”,采用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就近纳管、多户联建或单户自建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大提高。目前18个村通过前期生活污水治理,减少了农村生活污染入河,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三、整治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建立适合我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解决治理村庄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和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仁寿生态环境局牵头,文宫镇、大化镇、珠嘉镇、虞丞乡等4个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治理村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就近纳管、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模式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五、资金奖补标准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由乡镇作为业主按程序组织实施,所需费用控制在分配资金范围内,由“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据实保障。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县定标准800元/户进行补助。  

六、资金分配和拨付  

根据各乡镇实施项目投资估算及县财政已安排资金情况,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作如下分配:文宫镇140万元,大化镇110万元,珠嘉镇40万元,虞丞乡110万元。资金拨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据实拨付,由乡镇申请,仁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核实后,据实拨付到项目实施的乡镇。  

七、时间安排  

(一)2020年9月之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二)2020年11月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2020年12月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八、职责分工  

(一)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县财政局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实施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仁寿生态环境局和县发改局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乡镇加快项目推进。  

(二)仁寿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乡镇结合实际开展污水治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指导、抽验等工作,确保项目取得效果实效,发挥示范效应。  

(三)乡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农户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后期运营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乡镇或村社、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运维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农户自行运维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乡镇按属地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开展技术培训,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进行重点考核,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能力水平,保障建成设施运行效果,持续发挥污染减排效益。  

十、项目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治理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污水的排放量按照45L/人.天计算,生活污水处理率按照70%计算,污水收集率按照85%计算,预计每年将削减化学需氧量55.4吨、氨氮2.3吨、总磷0.5吨,能不断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解决治理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有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示范项目可作为符合仁寿县农村特点、经济实用且易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管护机制的探索,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效应,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向前。

(三)经济效益本项目为民生基础工程项目,除带动临时就业外,无直接经济效益,但是其具有间接的经济效益,可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水环境质量恶化生产生活的影响,具有一定潜在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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