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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1-07-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82/2021-115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7-16
 发布机构  仁寿生态环境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规划背景及任务由来。   

2019年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同意设立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以电子信息、农副产品加工、建材为主导产业,建设地点在仁寿县,核准面积为110.20公顷(约1.1km2)。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包括A、B、C三个片区。A片区位于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核准用地面积65. 687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坝桥,南至遂资眉高速仁寿出口处,西至罗板桥,北至迎宾大道南段(时代茗城);B片区位于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核准用地面积18. 375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成赤高速公路连接线,南至成赤高速公路,西至坳店村4社,北至国道351线;C片区位于仁寿县汪洋工业园区,核准面积26. 132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协作九社水滴沟,南至临江三社牛天坝,西至红阳村三社小屋基,北至大忠村一社大坪坝。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由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规划实施与开展。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成立于2006年,位于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成立于2012年,位于仁寿县宝马乡和富加镇;汪洋循环经济园区成立于2010年,位于仁寿县汪洋镇。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文林、富加和汪洋园区管理体制的通知》(仁府函[2015]109号),为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统筹区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由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区域协调发展要求,统筹管理富加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内的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管理体制调整后﹑原文林工业园区、富加工业园区和汪洋循环经济园区统一分别更名为“文林工业园区A区、B区、C区”。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区域现有产业园区发展优势,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拟对文林工业园区A区、B区、C区三个园区进行整合优化并统一开发。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9月出具得关于对《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的批复:“原则同意《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规划面积初步确定为4500公顷”。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于2019年委托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的基础上对园区产业定位、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等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以利于进一步指导园区开发建设。根据规划,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33.77 km2,包括A、B、C三个片区,其中A区6.72 km²(涵盖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A片区65. 6878公顷的省级经开区核准用地范围)、B区10.63 km²(涵盖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B片区18.3756公顷的省级经开区核准用地范围)、C区16.42km²(涵盖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C片区26.1326公顷的省级经开区核准用地范围),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农副产品加工、建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7〕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等相关要求,要求各产业园区对管辖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因此,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特委托我单位开展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33.77km2,其中包括A区6.72km²、B区10.63km²、C区16.42km²,各片区四至范围如下:

A区:北起迎宾大道中段(国道213线城区段),南至文怀路,东起陵阳大道二段,西至迎宾大道南段(国道213线城区段);经度范围为104°14′E~104°17′E,纬度范围为29°95′N~29°98′N。   

B区:北起北环路,南至规划园区道路,东起产业大道,西至川兴路;经度范围为104°22′E~104°28′E,纬度范围为29°93′N~29°96′N。   

C区:北至成自泸高速公路5公里,南至规划园区道路,西至在建连乐铁路,东以汪铁路为界;经度范围为104°28′E~104°33′E,纬度范围29°67′N~29°74′N。   

2.产业定位   

A区——以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上中下游产业及配套服务业。   

B区——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新兴产业及配套产业。   

C区——以新型建材为主导产业,辅助发展新材料、机械加工、现代物流、商贸物流等产业。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眉山市2019年环境质量公报》,仁寿县环境空气质量6项基本因子中,除细颗粒物(PM2.5)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次规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于不达标区。根据《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区域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调整,深化工业锅炉、建材、化工行业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机动车、秸秆焚烧的污染排放,推进多污染协同控制,区域联防联控,将力争在规划期内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同时,补充监测期间,评价区域TVOC、硫酸雾、氯化氢、氯气、氨、硫化氢、甲醛、甲醇、苯、甲苯、二甲苯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氟化物、苯并[a]芘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氰化氢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相关限值。   

2.地表水环境:监测期间,A区宝马河1#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超标,2#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石油类超标;B区通江河3#监测断面总磷超标,4#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石油类超标,5#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C区越溪河6#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超标,7#、9#监测断面石油类超标;其余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根据《沱江仁寿球溪河发轮渡口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眉山市仁寿县球溪河管理保护方案》《仁寿县球溪河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仁寿县宝马河流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整治要求,仁寿县将对现有的面源污染、点源污染、内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敷设截污干管、河道清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措施后,可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3.地下水环境: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4.土壤环境:监测期间,1#、3#、5#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2#、4#、6#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相关标准。   

5.河流底泥:监测期间,区域河流底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6.声环境:区域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   

(四)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在规划年,规划区新增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在各敏感点和区域的最大贡献值均能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规划实施后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沱江仁寿球溪河发轮渡口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眉山市仁寿县球溪河管理保护方案》《仁寿县球溪河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仁寿县宝马河流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整治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的前提下。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规划区外排废水到下游球溪河发轮河口省控断面、越溪河黄龙桥省控断面处各指标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不会对球溪河、越溪河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其水体功能。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园区各入驻企业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地下水污染,因此园区的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规划建设将使原来地表植被遭到一定的破坏,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但随之区域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将得到加强,尤其是绿化工程的实施,规划区生活环境将得到改善。随着规划的实施,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渣等)随着相关环境治理、管理、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工业污染源对土壤影响减小;规划区增加绿地面积及相关的滨河、园林绿化改造措施等可在环境影响方面带来正效益。   

5.环境风险分析   

规划环评要求入驻的企业在进行项目环评时重点针对各企业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截留措施,确保对区内、区外各敏感点不造成影响。   

只要规划区在建设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搞好安全设施配套设建设,入区企业按有关行业或国家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进行生产厂区及工艺装置建设,加强对重点源、工艺装置、贮运区的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规划区建设是可行的。   

(五)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旨在充分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与上、下层相关规划是相容的。   

规划经优化调整后是合理的,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区域地表水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可有效减缓因规划区开发建设造成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效节约资源、能源,有利于“三废”治理,规划环境目标可达。   

总体而言,在切实加强对规划区企业产污的治理及达标排放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报告提出的准入条件和环境门槛,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具体见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相关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南段47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6235555   

电子邮件:*********@qq.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8-84390565   

电子邮件:*********@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附件2—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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