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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新店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和申请程序 | ||||||||||||||||||
2025-04-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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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眉市民发〔2022〕36号)。 二、发放对象和标准。(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仁寿籍低保对象。2025年补贴标准为160元/人/月。(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仁寿籍残疾人。2025年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14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110元/人/月。(三)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具有仁寿县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的残疾人。补贴标准:50元/人/月。 三、申领程序。残疾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受理、初审→仁寿县残联审核→公开公示→仁寿县民政局审定、发放补贴资金。 四、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况。(一)残疾人死亡的;(二)残疾人户籍迁出仁寿县的;(三)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的;(四)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五)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五、不能重复享受的情况。(一)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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