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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关于调标补发2021年1至4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 ||||||||||||||||||
2021-05-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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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眉市民发〔2021〕27号)要求,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调整为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50元/人.月调整为70元/人.月,从2021年1月起开始执行。2021年1至4月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53519人次符合享受重度残疾护理补贴政策,现将2021年1至4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补发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28—36228556。 附件:补发仁寿县2021年1至4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
仁寿县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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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5补发1-4月护理补贴.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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