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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
2017-07-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6628/2018-367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7-21
 发布机构  县卫生计生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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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仁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卫生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还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坚定不移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相关领域改革,“十三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期。我们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在新时期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依靠科技与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城乡之间卫生事业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体目标: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十三五”期间,建立起医疗机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竞争有序、服务便捷高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从实际出发。卫生工作要因地制宜,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县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3.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同时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对卫生投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      

4.坚持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      

5.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扶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      

6.坚持卫生法治。强化卫生法制监督,保障各项卫生工作符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构建法制卫生、和谐卫生。      

7.坚持软硬件一起抓。壮大卫生人才队伍,加强重点学科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队伍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8.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普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指标有大幅提升。     

(一)主要健康指标

平均期望寿命在“十二五”基础上提高0.5岁;法定传染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以内;健康防病知识普及率:城市达90%,农村达80%;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二十以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诊断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卫生服务指标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达93%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8%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8%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实现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率逐步下降。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叶酸补服率达95%,妇女病常见病筛查率达90%以上。卫生监测覆盖实现100%,饮水等卫生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医疗保障指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长期保持在99%以上;到2020年全县卫生人员编制达到5500人,卫生系统总职工人数力争达到5000名以上,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0名以上,总数达到300人以上;力争实现每千人口床位设置达5.7张,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人,每千人有执业(助理)医师达2.3人,每千人拥有执业护士达2.6人;三级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达90%,平均住院日低于10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达60%,平均住院日低于8天。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继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建立动态增长的新农合筹资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全面推广门诊统筹,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县、乡、村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住院按病种付费以及门诊总额预算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纳入报销的慢性病病种范围,巩固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提高保障标准,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     

2.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县政府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的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基本药物的补偿比例。到2020年,全面建立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基本药物制度。     

3、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布局,增加县级优质医疗资源比重,抓好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的总量,突出各医院的专科特长建设,努力改善专科医院短缺的状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汪洋中心卫生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规划实施卫生建设项目16个(详见附件:仁寿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扩大两癌检查、住院分娩补助、叶酸补服、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     

5.继续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成果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度、规划、指导、监管、服务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行院长负责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所属专业职务职称、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系数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继续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预算投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同时,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民营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建设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办医疗机构为主导、公办与民营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强化学科与等级建设

1、综合医院(11所)     

(1)三级甲等(1所):仁寿县人民医院     

(2)二级甲等(5所):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汪洋中心卫生院、视高中心卫生院(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医院)、仁寿运长医院、仁寿中鑫医院     

(3)二级乙等(5所):禾加、钟祥、文宫、龙正等4所中心卫生院,另拟在县城城北或城南新规划新设置二级以上民营综合医院1所。     

2、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仁寿县中医医院     

3、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1所):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4、二级甲等专科医院(2所):仁寿县骨科医院、仁寿县精神卫生保院建     

5、一级乙等以上专科医院(5所):在城区新规划建成5所专科医院(一级或二级):重点发展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泌尿外科、老年病等专业。     

6、基层医疗机构     

(1)在县城城北新区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     

(2)一般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标准;对发展较好的3-5个一般乡镇卫生院设置为中心卫生院。     

(3)在部分人口相对集中,服务人口达5万人以上,医疗服务相对薄弱的乡镇可规划设置一家民营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4)全县各乡镇每个行政村,按照一村一站重点打造,提高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中医服务能力。     

7、急诊急救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120急救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全县院前急救能力。     

(2)进一步完善城区6个急救站、基层6个急救点的标准化建设;加快其余9个中心卫生院和5个普通乡镇卫生院急救点建设。     

8、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相关医疗机构     

(1)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门诊部和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到乡镇举办门诊部和诊所。     

(2)建成全县消毒供应中心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站。     

(三)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不断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障正常运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严格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充满活力、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加强执业监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有效、便捷、经济。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持续改善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应急救治能力。大力实施卫生支农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业务培训、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加强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努力实现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继续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措施,持续有效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传播。进一步强化国家免疫规划管理,保持较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内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流脑、乙脑疫苗等新扩大疫苗接种达到90%以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有效防范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病率。落实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行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抓好疟疾、碘缺乏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环境相关疾病的防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口腔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     

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我县城乡整体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控烟”工作,“四害”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知识知晓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等达到阶段性目标。     

(五)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四川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四川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确保十三五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适宜技术,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技术、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享有良好免费的基本保健服务,加大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力度,继续实施两癌检查、叶酸补服等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强化对流动、留守、孤残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仁寿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仁寿县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演练与评估,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点抓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处置与医疗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医疗救治急救网络建设,完成县急救中心建设,完善覆盖全县的紧急救援网络平台,实现全县统一调度指挥。     

(七)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到2020年,全县城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起标识形象统一、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较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补偿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群众广泛利用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方便群众就医,合理分流病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明显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八)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服务能力

强化卫生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质量、抓安全、抓服务上,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以临床路径实施为重要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的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继续优化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全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立足长远,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通过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稳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稳定护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护士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努力改善护理服务,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为中心,突出抓好护士人力资源配置、护理服务流程改进、分级护理原则落实、护理质量与安全,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人性、更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重点部门(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查究问题,依法妥善处置院感事件。     

(九)持续振兴中医药事业

全面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加强县中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及农村、社区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完善新农合的中医药补偿报销优惠政策;提高中医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中的报销比例。县中医院巩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创建成果,推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创建,全县积极开展国家级基层中医药服务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     

(十)加强卫生监管,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在完善既有的卫生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动卫生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农村乡镇和县城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依法履职,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传染病和学校卫生监督;强化医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制定《仁寿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公开招聘执业医师、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使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上升,人才结构与分布进一步优化,人才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趋于完善。     

(十二)大力推进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构建县级数据中心,统一信息标准,保障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强化卫生信息专网建设,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     

五、 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作用,将卫生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卫生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营造良好的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发展环境。     

(二)多元投入,提供发展保障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卫生投入精细化、差别化的补偿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开展慈善捐赠。     

(三)整合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充分利用、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实行共建共享。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     

(四)严格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发布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引导和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准入和运行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质量、医疗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实行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及行风投诉监督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反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     

六、规划实施、监测及评价      

(一)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仁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总体规划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领域的延伸和细化,也是指导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决定医疗卫生领域重大工程,制定医疗卫生重大政策,以及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法律和舆论监督,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     

(二)规划的监测评价与调整

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测及监督制度,定期发布预测和监测报告,并组织各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规划目标已明显无法实现的,需通过科学的论证评估后,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进行调整。2018年,由县卫生和计生局牵头,组织力量对“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调整规划内容的,按照程序进行修订、调整。2020年底进行终期评估,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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