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仁寿海微眼科医院
2025年6月至8月,仁寿海微眼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26000元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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