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人员
违法事实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备注
1
张某莉
张某莉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仁寿县文林街道春南街26号1栋1单元201号仁寿县牙一白美容生活馆,于2024年11月12日、11月16日非法为王某英开展牙齿树脂贴片,2024年11月16日非法为王某英、高某开展美容针(脸部除皱)等医疗美容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罚款52000.00元
2025.4.8
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