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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9月份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3-10-07   作者:林翰森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0/2023-00100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10-0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程序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机构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仁寿县仁康益春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顺运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顺兴大药房、仁寿县仁康百善堂大药房、仁寿县仁康鑫仁堂大药房、仁寿县仁康易之康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康泰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益寿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济安堂大药房、仁寿县文林镇刘登珍诊所、仁寿县普宁街道长平宜佳口腔诊所、仁寿海豚口腔诊所、仁寿县彰加镇余峰诊所纳入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45号

电 话:028-36286568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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