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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7-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68/2020-99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7-3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年度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规定。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每年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推动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对乡镇(街道)、县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的54个指标,进一步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起点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成功。要通过强化示范引领,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领域开展系列示范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放心产品生产基地、餐饮服务示范街区、示范食堂、流通示范单位,发挥品牌创建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突出当地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特色特点,以创建为手段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工业园区、交易市场、店铺等。[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严格重点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发展义务监督员队伍。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开展体系检查。突出白酒、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抽检监测。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国抽”“省抽”核查处置完成率均达到100%。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开展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重点监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治理。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统一回收餐厨垃圾。督促指导酒类小作坊使用清洁能源,严禁废水乱排;要继续在餐饮单位推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做到达标排放,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要到达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六)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全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重点围绕学校、大中型餐饮单位、农村坝坝宴、食品生产企业等领域推行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八)严惩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行业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昆仑2020”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   

二、长期推进工作   

(一)重点治理突出问题。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受污染土壤耕地治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粮食产地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专项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持续加大对“一非两超”、塑化剂污染、保健食品行业乱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仁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扎实推进全程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和特殊食品等重点食品安全。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继续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及粮油质量监督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制定食品安全快速检验任务,用好食品快检车。支持基层市场监管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快检室建设。加强食品检查队伍和食品犯罪侦查力量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监管队伍装备和食品安全快检装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扩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医院数量,增加监测哨点医院,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接到公安机关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后要立即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从严从重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食品掺假造假售假和走私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事求是公布舆情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设立专家辟谣、科普知识等专栏。用好“大美仁寿”APP等网络新媒体,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减少食源性疾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附件【仁府办函〔2020〕37号关于印发《仁寿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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