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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9-11-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399/2020-87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2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财政局

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开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9〕5号)的要求,我局制定我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20日完成现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选取  

1.项目占比。2018年我县财政支出规模21931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460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00万元),2019年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51838万元,其中评价的项目涉及金额843393万元,占2018年财政支出比重的38.45%。其中财政绩效评价对象主要涉及11个项目,10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2个财政性政策评价。  

2.项目覆盖面。一是覆盖四本预算,其中:县本级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单位开展了自评,并配合省财政厅开展该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二是突出支出重点,选取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等涉及民生项目,并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二)开展评价  

9月18日至9月23日,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单位自评;9月24日至10月30日,评价工作组进驻单位开展现场评价;10月31日至11月20日,评价工作组分单位撰写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评价  

1.基本情况。2019年我县纳入财政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1个,涉及金额4797.441万元。其中:联合工作组联合评价10个项目;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1个项目。评价结果平均得分95.10分。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论证不全面,缺乏专业规划。乡镇城乡环境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前期论证不全面,服务范围模糊,增加后期乡镇政府投入。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缺乏项目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项目运行中对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后期管理服务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实施完成后,管理服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将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部门绩效评价  

1.基本情况。2019年纳入县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单位10个,由联合评价组负责评价,涉及部门决算资金774488.9万元,其中:部门、联合工作组评价9个项目;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1个项目。评价结果平均得分93.35分。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准确率不高,部分单位经常性开支预决算差距较大,预决算编制准确度、符合性稍欠。二是未严格预算执行,部分单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是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三)财政政策绩效评价  

1.基本情况。2019年财政政策绩效评价选取两个财政政策进行评价,分别为: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异地扶贫搬迁政策。联合评价组负责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异地扶贫搬迁政策评价。评价结果平均得分92分。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宣传、服务不到位。根据绩效评价走访群众效果,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政策宣传还没有完全到位;老年人保险意识还不强;理赔服务要继续提高,寿险公司要继续加强理赔服务工作。二是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存在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未单独设立资金台账,未单独设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台账,影响资金专用度。  

三、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督促公开公示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县财政局在完成政策绩效、部门绩效、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汇总及整改建议表》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以上整改,要求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财政局。  

(三)运用于预算调整和编制。县财政局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采取调整项目预算、暂缓拨款、责令调整绩效目标、适时通报、调整当年预算安排或次年预算编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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